2.一二0廠廠聯字 [86]第 308號《關于渦輪槳五甲 -Ⅰ型發動機渦輪Ⅰ級工作葉片榫齒裂紋的報告》
3.東安一設字[87]第 5號《關于 12WJ5AI820014發動機分解檢查情況報告》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運七飛機上裝用的1984年以前出廠的渦槳五甲-Ⅰ型發動機,在使用到1000~1230小時后進廠翻修檢查時,發現一級渦輪工作葉片有疲勞裂紋,其疲勞源主要產生于葉片鑄造時產生的組織疏松部分。盡管該型發動機已有20余臺使用到1000小時以上,但制造部門對這批葉片的鑄造疏松情況不十分清楚,不能保證正在使用的這批發動機的使用可靠性。為保證飛行安全,特要求如下:
凡1984年以前出廠的使用時間達到或超過1000飛行小時的發動
CAD1987-Y007-01/39-0074
五. 生效日期:1987年3月6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3月5日
七. 聯系人: 常士基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B747-03修正案號:39-0075
一. 標題:對起落架輪軸軸承進行檢查
二. 適用范圍: 我局所有的B747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86-NM-185-AD;AMDT.39-5550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由于起落架輪軸軸承故障而引起機輪或輪胎損壞,特要求完成如下工作(除非已經完成)。
1.自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起,在100次起落內,拆下并檢查內、外輪軸承(TIMKEN件號:LM229146和LM229139)。經檢查如發現軸承已損壞則必須在下次飛行前,更換上新的或可用的軸承。更換程序應符合波音747維護手冊32-45-01至32-45-03的要求。
注:可用的軸承是指經仔細的目視檢查沒有發現擦傷、表面切割、剝落和過熱等現象。
2.要求每隔100次起落重復進行1段的檢查更換工作。
3.如果在內外機輪上安裝的軸承,其件號為LM229147C和LM229140C,則不再按2項要求重復進行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87年2月26日
CAD1987-B747-03/39-0075
七. 聯系人:王揚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B707-02修正案號:39-0076
一. 標題:對波音 707飛機國產剎車裝置的使用限制
二. 適用范圍: 裝自國產剎車裝置靜片的波音70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自編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由于北京摩擦材料廠生產的波音707飛機剎車裝置靜片小片質量問題,至使剎車裝置在翻修過程中發現小片出現大量裂紋、掉塊。為保障飛行安全,現將凡裝用波音707飛機國產剎車裝置使用壽命控制在250次起落內,已達250次起落者,一律進廠翻修。
接到本指令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五. 生效日期:1987年3月14日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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