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音服務通告 747-52A2201R1
3.H.R.TEXTRON服務通告 803300-52-05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查出裝在747型飛機客艙門上緊急撤離系統有缺陷的冷氣瓶,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的60天內,按照波音服務通告747-52A2201(或經FAA批準的最新修改)檢查裝在飛機上的冷氣瓶序號。
1.
如果序號未列入H.R.TEXTRON服務通告803300-52-05上,則不需進一步做工作。
2.如果氣瓶序號與上述服務通告中所列序號相符,則應檢查氣瓶的壓力是否充滿,若發現有釋壓的氣瓶,須立即按照上述波音服務通告進行改裝或拆換,否則不許飛行。
3.
對于序號被列入H.R.TEXTRON服務通告803300-52-05中的氣瓶,應每日檢查其壓力,在按照上述服務通告進行了改裝后可停止檢查。如果發現釋壓的氣瓶,須立即按上述波音服務通告進行改裝或拆換,否則
CAD1987-B747-05/39-0090
不許飛行。
4.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的15個月內,應將所列在上述H.R.TEXTRON服務通告中的氣瓶改裝完畢(改裝方法參照上述波音服務通告)。
五. 生效日期:1987年5月1日
六. 頒發日期:1987年4月27日
七. 聯系人: 陳南玲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7-K200-01修正案號:39-0091
一. 標題:對“空中國王”型飛機的升降舵配平系統進行改裝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在中國注冊登記的 “空中國王”B20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美國聯邦航空局適航指令 AD87-04-24號
2.CAD86-K200-01 修正案 39-0041
3.比奇(BEECH)飛機公司服務通告 2028號第三次修改版 (1987年2月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空中國王”B200型飛機的升降舵配平系統失效,美國聯邦航空局曾于1986年頒發適航指令,要求按照比奇(BEECH)飛機公司服務通告2028號第二次修改版(1985年11月頒發)對該型飛機的升降舵配平系統進行改裝。為此,中國民航局于1986年10月30日頒發適航指令CAD86-K200-01,要求在1987年3月1日以前,所有在中國注冊登記的 “空中國王”B200型飛機,完成上述的改裝。最近一次飛行事故表明,按上述改裝要求安裝的升降舵調整片后鋼索護檔容易積水,進而造成空中結冰,使升降舵配平操縱系統卡阻。為避免這一不安全狀態的出現,美國聯邦航空局于1987年4月14日再次頒發適航指令AD87-04-24號,要求已經改裝過的飛機,按BEECH公司服務通告2028號第三次修改版(1987
CAD1987-K200-01/39-0091
年2月頒發),對升降舵配平系統重新進行改裝。 為保證飛行安全,本適航指令特做如下規定:
1.若已完成CAD86-K200-01.指令,則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0飛行小時內,按照比奇飛機公司服務通告2028號第三次修改版第五部分的要求和程序,對 “空中國王”B200型飛機的升降舵配平系統進行改裝。
2.若以前未完成CAD86-K200-01.指令第七條第2項改裝,則接到本指令后立即檢查上述指令第七條中第1項要求的落實情況,并繼續執行。另外,于1987年5月30日以前按照比奇公司服務通告2028號第三次修改版第三部分的要求,完成改裝。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