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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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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6-B214-01修正案號:39-0007
一. 標題:檢查貝爾 214ST直升機的總距轂螺帽和鎖緊片
二. 適用范圍: 所有的貝爾214ST直升機。 涉及的部件:總距轂下部螺帽P/N214-010-417-001 鎖緊片
P/N214-010-232-101
三. 參考文件: 中國民航局傳真電報 728號(1986年 5月 31日簽發 ) 美國聯邦航空局適航指令 AD86-12-01號貝爾直升機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ASB214ST-86-36號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1.本適航指令的詳細內容,曾以傳真電報(728號)的格式(指令編號相同)下發過,若以前未執行,則在收到此正式指令后的下次飛行前,完成下列檢查:
按照貝爾直升機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214ST-86-36號第一部分的要求,目視檢查鎖緊片P/N214-010-232-101,如果鎖緊片失效,則根據ASB214ST-86-36第四部分的要求,檢查總距轂下部螺帽214-010-417-001的力矩。
2.在下次
“A”檢時,按照ASB214ST-86-36第二部分的要求,檢查鎖緊片。以后每次“A”檢時,按照ASB214ST-86-36第三部分的要求檢
CAD1986-B214-01/39-0007
查鎖緊片。
3.在下次 “B”檢及以后每次 “B”檢時,按照ASB214ST-86-36第四部
分的要求,檢查總距轂下部螺帽214-010-417-001的力矩。 本指令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完成期限見第四條。
五. 生效日期:1986年7月9日
六. 頒發日期:1986年7月9日
七. 聯系人: 王克儉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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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6-Y007-01修正案號:39-0008
一. 標題:運七飛機重心控制的要求
二. 適用范圍: 所有運七飛機
三. 參考文件: 自編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運七飛機空機重心位置,制造廠雖然做了一些調整,但仍偏后,不利于飛行安全,因此對運七客運飛行的裝載平衡做如下規定:
1.正常使用重心范圍控制在22~28%BA之內。
2.客運飛行時,經停航站必須根據載量畫載重平衡表,機組應指定專人對其核實。
3.始發站安排旅客座位應從前到后,裝行李及貨物應盡量裝在前貨艙。過站上客空中服務人員應盡量安排旅客往前面位置坐,隨身攜帶的手提物品不要往后貨艙放。
五. 生效日期:1986年5月28日
六. 頒發日期:1986年5月28日
CAD1986-Y007-01/39-0008
七. 聯系人:李海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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