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9-B737-21 修正案號:39-0344
一. 標題:檢查燃燒室外機匣
二. 適用范圍: 所有JT8D-17A發動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87-11-07修改 1修正案 39-6360
2.PW緊急服務通告 ASB5676修改 6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燃燒室外機匣裂紋,請按照1989年6月26日頒發的PW ASB5676修改6對如下件號P/N490547,542155,616315,728829,730413,730414,767197和767279的燃燒室外機匣總成進行檢查:
1.在每次發動機進廠時,檢查燃燒室外機匣PS4管座,余油管座和后法蘭邊上的裂紋。
2.按如下計劃,對尚未進行焊接修理過的燃燒室外機匣PS4管座,余油管座進行檢查:
(1)在1987年6月29日其發動機機匣已達9600次循環或更多的,在下一個1600循環或從昀后一次檢查之后4000循環以內進行檢查,以后到者為準。且復查間隔自昀后一次檢查不得超過4000次循環。
(2)在1987年6月29日其發動機機或總循環少于9600次的,在到達11200次循環之前或從昀后一次檢查之后4000次循環之內進行檢查,以
CAD1989-B737-21 /39-0344
后到者為準。且復查間隔自昀后一次檢查不得超過4000次循環。
3.按如下計劃,對已進行過焊接修理的發動機燃燒室外機匣PS4管座和余油管座進行裂紋檢查。
(1)對上述發動機機匣,無論總循環次數多少,在下一個1000次循環以內或自上次焊接修理后2500次循環或自上次檢查后2500次循環(以后到者為準),進行上述檢查。其復查間隔自上次檢查后不得超過2500次循環。
4.按如下計劃,對發動機燃燒室外機匣后法蘭邊進行裂紋檢查:
(1)在1987年6月29日其發動機機匣的總循環已達20000次或更多的,請按PW ASB5676更改6中附錄A在下一個200次循環內或自上次檢查1000次循環以內,以后到者為準,對其進行渦流探傷檢查。以后復查間隔自上次檢查不得超過1000次循環。作為另外一種替代的方法,可按照PW ASB5676附錄C對該機匣進行檢查,按附錄C要求進行復查的間隔自上次檢查不得超過8000次循環。
(2)在1987年6月29日其發動機機匣總循環次數少于20000次循環的,請按PW ASB5676第6次更改中附錄A在到達20200次總循環之前,或自上次檢查后1000次循環之內進行渦流探傷檢查。之后的復查間隔自上次檢查不得超過1000次循環。作為另外一種替代的方法,可按PWASB5676中附錄C進行檢查,按附錄C進行的復查,可在自上次檢查后8000次循環以內進行。
5.對于那些曾裝于不止一種型號發動機上的機匣,按其使用功率昀高的那種型號發動機的標準進行檢查。
6.在下次飛行之前拆下已裂的機匣。
7.檢查中如發現有裂紋,應在30天內向民航局適航司報告。
五. 生效日期:1989年 12月 18日
六. 頒發日期:1989年 12月 28日
七. 聯系人: 張紅鷹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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