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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8-K200-01R1 修正案號:39-0329
一. 標題:檢查 "空中國王"飛機的前起落架輪叉
二. 適用范圍: "空中國王"B20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美國聯邦航空局適航指令 87-22-01R1號(39-6312)
2.BEECH公司服務通告 2102號第 1、2、3次修訂版
3.CAD88-K200-01 修正案 39-014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前起落架輪叉由于疲勞裂紋而失效,要求執行下述規定: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00飛行小時內,按照BEECH公司服務通告2102號第一次修訂版(或第二、三次修訂版)中第二部分的要求,用熒光滲透法對前起落架輪叉進行檢查。
(1)如果無裂紋,則飛機可繼續使用,并且以后每150飛行小時重復進行此項檢查。
(2)如果在焊縫的端部有裂紋,但裂紋的長度不超過19MM(0.75英寸),并且沒有擴展到非焊接的管壁上(參見圖1或圖2),則應每25飛行小時重復進行上述的檢查,直到換上一可用的部件。對換上的部件,應立即按照本指令規定進行檢查或審核(按下述第2條的要求換上的部件除外)。
CAD1988-K200-01R1 /39-0329
(3)如果檢查出的裂紋超出了(2)中規定的范圍,則應在下次飛行前更換該前起落架輪叉。對換上的部件應立即按照本指令的規定進行審核或檢查(按下述第2條的要求換上的部件除外)。
2.如換上的改進后的前起落架輪叉KITNO.101-8030-IS,則可不再執行本指令要求的重復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89年 11月 5日六. 頒發日期:1989年 10月 30日七. 聯系人: 王克儉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CAD1988-K200-01R1 /39-0329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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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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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9-TB20-01 修正案號:39-0330
一. 標題:關于 TB-20飛機燃油箱的改裝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注冊的TB-2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自編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一次飛行事故調查中,發現飛機機翼結構油箱內有大量水分,經試驗結果表明系油箱設計不合理所致。 現已通知制造廠對其進行改裝,在未改裝之前,TB-20飛機暫停所有飛行活動。
五. 生效日期:1989年 10月 31日
六. 頒發日期:1989年 10月 31日
七. 聯系人: 張珠江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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