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如發現連接線長于6英寸,在完成改裝后10天內必須報告華北局適航處。報告應包括:飛機號和活門位置。
C.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0年6月6日
CAD1990-B747-10/39-0423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中國民航局華北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B747-11修正案號:39-0424
一. 標題:更換旅客氧氣系統電門保護罩
二. 適用范圍:
B2456
三. 參考文件:
1.波音電傳 M-7240-90-1240 (1990年 5月 24日)
2.FAA
90-NM-70-AD修正案 39-6610
3.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35A2067 (1990年 3月 15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由于位于P5板上的氧氣/偏航阻尼器組件上的旅客氧氣系統電門保護罩處在關閉位置,瞬時電門處在復位位置時,可引起繼電器接觸使其焊接在一起,因而在客艙出現釋壓時,會妨礙了旅客氧氣系統自動展開。為此在本指令生效后500飛行小時內完成下述工作。
A.根據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35A2067,拆下并更換旅客氧氣偏航阻尼組件。
B.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0年6月11日
CAD1990-B747-11/39-0424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中國民航局華北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B747-12修正案號:39-0425
一. 標題:中央翼油箱前壁板的檢查
二. 適用范圍: B2446、B2448、B2450
三. 參考文件:
1.FAA
89-NM-189-AD修正案 39-6609
2.FAA88-11-11 修正案 39-5939
3.CAD88-019-B747·0024·57R1 (1988年 6月 20日頒發 )
4.波音電傳 M-7240-90-1276 (1990年 5月 30日)
5.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7A2247R3 (1989年 6月 2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88-B747-02R1,39-0177
為了防止燃油或燃油揮發氣進入前貨艙,要求對二、內所列飛機按下述規定執行:
A.除在昀近350飛行小時內已完成過外,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50飛行小時內,并在此以后以不超過400飛行小時的時間間隔,目視檢查機身左、右側S-37和S-39桁條間的中央翼油箱壁板(機身站位1000壓力隔框)前面有無燃油滲漏。檢查時需特別注意機身桁條S-38(左、右縱剖線78.5)處的浴盆形連接件。
CAD1990-B747-12/39-0425
1.如果有滲漏的燃油或燃油油跡,在下次飛行前,應根據B.段的要求,對阻力連接接頭實施改裝。
2.如果未發現有燃油滲漏,但在螺帽四周的密封膠有裂紋或損壞時,應在400飛行小時內根據B.段的要求對阻力連接接頭實施改裝。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