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音服務通告 747-53-2293 1988年 12月 2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由于前起落架輪艙盒形結構裂紋而導致客艙迅速釋壓,要求對所影響的飛機按下述規定執行:
A.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分別按下述的時間要求,對相應部件進行檢查。本指令所述的飛行循環次數是指相應的所檢查結構的循環次數,而不是指飛機本身的飛行循環次數。因此,在已用新結構替換了原結構后,可依新結構到達相應的初始檢查飛行循環次數為準。
注:在客艙內外壓差達到2.0PSI以上即可計做一次飛行循環。
1.在累計達到4000次飛行循環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1500次飛行循環內,以后到者為準,并在此以后以不超過1500次飛行循環的時間間隔,仔細地目視檢查前起落架輪艙結構頂板和加強肋內外側有無裂紋。
CAD1990-B747-05R1/39-0420
2.在累計達到10000次飛行循環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1500次飛行循環內,以后到者為準,并在此以后以不超過3000次飛行循環的時間間隔,仔細地目視檢查前起落架輪艙垂直梁夾板及其附近側壁板腹板內外側有無裂紋。
3.在累計達到10000次飛行循環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1500次飛行循環內,以后到者為準,并在此以后以不超過1500次飛行循環的時間間隔,仔細地目視檢查前起落架輪艙垂直梁腹板內外側有無裂紋。
B.如果在上述任一檢查中發現裂紋,則在下一次飛行前,應檢查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中所規定部位有無繼發性裂紋。并在下一次飛行前,應使用原設計零件替換有裂紋的零件或者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或747結構修理手冊修理所有的裂紋。
C.做為上述A.1和A.3中所要求檢查的替代辦法,可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用目視檢查與高頻渦流探傷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檢查前起落架輪艙頂板和加強肋、前起落架輪艙垂直梁腹板有無裂紋。這樣重復檢查的時間間隔可延長至不超過3000次飛行循環。
D.做為上述A和C所要求檢查前起落架輪艙頂板加強肋、側壁板垂直梁夾板和垂直梁腹板的替代辦法,可用重新設計的結構更換以上零件,并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在本指令A所規定的初始檢查時間內,對附近結構實施檢查,如發現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53-2293,修理之。用新設計的結構替換原結構后可終止執行上述A和C中對相應結構進行重復檢查的要求。
E.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0年4月24日
六. 頒發日期:1990年6月20日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中國民航局華北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MULT-03 修正案號:39-0421
一. 標題:更換跳開關
二. 適用范圍:
所有裝有TEXAS INSTRUMENTS型號為6TC6-7.5和-10.6TC20-7.5和-10,日期代碼8150或以前的跳開關的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90-09-10 修正案 39-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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