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B757-01 修正案號:39-0363
一. 標題:檢查升降舵動力控制作動筒
二. 適用范圍: 波音75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89-26-12,修正案 39-642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避免飛行中機身出現不可接受的抖動現象,本指令生效后60天內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按照波音服務信函757-SL-27-43(1989年5月3日頒發)的要求,對飛機的左、右升降舵動力控制作動筒進行一次性檢查,以確定襯套是否在位,如果發現任何襯套丟失,應在下次飛行前,按波音757維修手冊的要求安裝一個新的襯套。
五. 生效日期:1990年 1月 31日
六. 頒發日期:1990年 1月 24日
七. 聯系人: 李海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CAD1990-B757-01 /39-0363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B767-02 修正案號:39-0364
一. 標題:登機 /勤務門消音封嚴件的檢查和再加工
二. 適用范圍:
(1)
第一組:B2551、B2552、B2553、B2554、B2555
(2)第二組:B2556
三. 參考文件:
(1)FAA89-NM-167-AD 修正案 39-6443
(2)波音電傳:M-7240-90-0178 1990年 1月 23日
(3)波音服務通告:767-25-0123 1989年 5月 25日
(4)波音服務通告:767-25-0123R1 1989年 9月 14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確保登機/勤務門緊急撤離滑梯的正確準備以防止虛假的準備好指示,現要求對所影響的飛機在本指令生效后的90天內完成下述工作:
(1)按波音服務通告767-25-0123或767-25-0123R1第Ⅲ節B的要求,對第一組飛機的登機/勤務門的消音封嚴件進行檢查和加工。
(2)按波音服務通告767-25-0123或767-25-0123R1第Ⅲ節C的要求,對第二組飛機的登機/勤務門的消音封嚴件重新做加工。
(3)完成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CAD1990-B767-02 /39-0364
六. 頒發日期:1990年2月3日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中國民航華北局適航處 4562341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