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旅客方便項目”是指那些與旅客方便、舒適或娛樂有關的項目,例如(但不限于)廚房設備、電影設備、煙灰缸、立體聲設備、頭頂閱讀燈等等。
20.
修理間隔:必須按 MEL的規定,在下面字母符號規定的修理時間內或之前,對不工作的
系統或部件實施修理:A類:這類中的項目,應在“備注或例外”欄中規定的時間內修理好。 B類:這類中的項目,應在三個連續的日歷日(72小時)以內修理好(不包括在飛機
維修記錄8/履歷本中作故障記錄的那一天)。舉例:如果這個故障是在一月二 十六日上午十點鐘記錄的,則時間將從二十六日午夜十二點開始并在二十九日 午夜十二點結束。
C類:這類中的項目,應在十個連續的日歷日(240小時)以內修理好(解釋同A、 B類) D類:這類中的項目,應在120個連續的日歷日(2880小時)以內修理好(解釋同A、B類)。 字母符號插入在第2欄旁邊。
21.
發動機指示和機組警告系統(EICAS):電子集中或飛機中央監控系統(EICASO)或者
類似的系統,能夠提供電子信息,并能顯示出不同等級的系統信息(例如:警告、注意、咨詢狀態及維護信息等),影響飛機放行的信息為狀態信息。
22.
“管理當局控制的項目”是指航空公司為了跟蹤和提供信息的目的而列入MEL的項目。如果獲準,它可以由主管運行監察員批準增加到本 MEL內,或者,如果在一個批準了的文件(即:結構修理手冊、適航指令等等)中已含有條件和限制,也可增加入本 MEL內。
23.
“過多的項目”是指那些已經安裝上的按CCAR的要求是多余的項目。
24.
“發現日”是指一個設備/儀器故障被記錄在該飛機維修履歷本和/或記錄本上的日歷日。這個日子不包括在MEL內規定的對一個設備不工作的項目進行修理的日歷或飛行日。此規定適用于所有 MEL項目,即:“A、B、C和D”類。
ATA 21 空調
修理時限
安裝數量
放行數量
項 目
備注或例外
21-23-1 返回空氣隔柵 C --
(M)一個可以破損或丟失,只要:
a) 破損或丟失的隔柵在指定區域,且
b) 隔柵拆下并使用平板替換。
EICAS狀態信息
無
掛牌
根據情況,在失效的隔柵處掛失效標牌。
維修程序(M)
指定的可遮蓋的隔柵位置:站位 1260-1360左右側;站位 1600-1720,右側;站位 1620-1720左側。注:
1
)每次只有一個隔柵可以遮蓋;
2
)隔柵必須使用可完全遮蓋整個區域的蓋板替代;
3
)由于門和標記,部分位置可能沒有返回空氣隔柵。
ATA 21 空調
修理時限 安裝數量 放行數量
項 目 備注或例外
21-2 5-1 再循環風扇
1)右風扇 C 1 0 (O)允許失效,只要考慮了額外的燃油消耗。
2)左風扇 C 1 0 (M)(O)允許失效,只要: a)兩個空調組件和增壓系統工作都正常。 b)當起降機場外界氣溫高于 41℃時不許放行。 c)飛機保持在 35000英尺或以下的飛行高度。 d)后下部貨艙空載的。 e)在地面工作時:當外界氣溫高于 18℃時,至少有一個組件是工作的。 f)在地面工作時:當外界氣溫高于 32℃時,兩個組件都要工作, g)氣象雷達除在起飛前觀察天氣外應保持關斷。
注1:當左風扇無電時,指示燈系統的暗光(D IM)功能失效。
EICAS狀態信息無 掛牌根據情況,在左、右再循環風扇的電門上掛“失效”標牌。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B757最低設備清單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