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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相關憑證號碼”欄
填寫與旅費證相連接使用或由旅費證予以補充的票證號碼,如用旅費證來提高
座位等級的客票號碼等。這一點在指定的綜合游覽、航空/輪船運輸和確定免
稅方面特別重要。
(17) “付款方式”欄
a. 與客票“付款方式”欄的填寫相同。在換開旅費證時,必須將這一欄的內容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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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到新的旅費證中。
b. 當以一種以上的付款方式付款時,要將每一種方式的代碼填上,如是現金,要
在代碼后填上金額數。
(18) “特定兌換聯價值法”欄
使用“指定兌換聯價值的辦法”時,在這一欄打“×”即可。
(19) “價值遞減辦法”欄
使用“價值遞減法”時,在這一欄打“×”即可。
(20) “其他費用”欄
這一欄可用于填寫在客票中未包含的費用,如PTA 服務費、附加稅等。先填相
應的付款地國家貨幣代碼,后跟金額,再列明費用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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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國內客運銷售業務手冊旅費證13.5- 1
13.5 旅費證的接受、換開、退款和簽轉
13.5.1 旅費證的接受
※ 接受旅費證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3.5.1.1 接受為指定運輸或服務類別而填開的旅費證,僅限由旅費證上“致……在……”
欄內指定的承運人或經營者(或組織者),或經簽轉后指定的承運人接受和承
兌,并只允許接受所標明的運輸服務項目。
13.5.1.2 接受為非指定運輸或其他服務項目而填開的旅費證,只能由所開給或簽轉給的
承運人或經營者接受和承兌。
13.5.1.3 旅費證上的“致……在……”欄內未指定接受的承運人,任何承運人均可接受;
如注有“ANY IATA CARRIER”字樣,本公司也可接受。
13.5.1.4 接受旅費證時,注意旅費證所屬的承運人是否與本公司有業務代理或財務結算
關系。與本公司無業務代理或財務結算關系的承運人的旅費證不得接受。
13.5.1.5 任何一張旅費證,或一起出示的多張旅費證,如其總價值超過USD8,000 或與
之等值的貨幣金額(按銀行賣出價計算),在換取服務聯上應附有填開承運人的
批準書;如果沒有填開承運人的批準,不可接受。
13.5.1.6 任何為非指定用途而填開的旅費證,其價值不得超過USD750 或按銀行賣出價
計算出的等值貨幣,如超過不得接受。
13.5.1.7 旅費證不得有任何涂改。如果沒有得到填開承運人的批準,不允許接受已有涂
改痕跡的旅費證。
13.5.1.8 在使用換取服務聯時必須同時出示旅客聯。
13.5.1.9 在接受第一個換取服務聯時,應核對旅費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與以數字表示的
金額是否相符。如不相符,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13.5.1.10 每次接受旅費證時,都要檢查以肯定每一聯上的價值不超過“以文字表示的金
額”欄中的金額。如超過,則不允許接受。
13.5.2 接受按“指定換取服務聯價值法”填開的旅費證
指定價值的換取服務聯上所開給的每一承運人或經營者,應將有關的換取服務
聯撕下,并根據指定的內容填開客票或提供服務,然后將換取服務聯隨同換開
客票的財務聯或提供服務票證的財務聯一并上交財務部門。
如果換取服務聯上的指定價值不足以支付所要求的服務費用,接受承運人必須
另外加收費用。如果換取服務上的價值超過所提供的服務費用,接受承運人填
開一本新的旅費證將超過的金額退款或按照下述的退款規定安排退款。
13.5.3 接受“價值遞減法”填開的旅費證
13.5.3.1 以“價值遞減法”填開的旅費證,換取服務聯只能按順序使用,而且必須同時
出示旅客聯和未使用的換取服務聯。
13.5.3.2 接受每一換取服務聯的承運人,在撕下換取服務聯以前,應將所提供服務的當
地貨幣金額,按接受旅費證之日的當地銀行買入價折合為與旅費證所列貨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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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國內客運銷售業務手冊旅費證13.5- 2
值相同的貨幣金額填入第一個“本聯價值”欄內。然后將旅費證價值總數減去
此價值的余額填入“剩余價值”欄內,并用文字在相應的“用文字表示的剩余
價值”欄內列明該余額數值,然后將該換取服務聯撕下隨同換取客票的財務聯
或提供服務票證的財務聯送交財務部門。
13.5.3.3 在接受第二、第三換取服務聯時,辦理程序同上,只是“本聯價值”應從上聯
“剩余價值”中減除。
13.5.3.4 如在第二、第三或第四換取服務聯使用以前,旅費證的全部價值已用完,應在
余下無價值各聯的“本聯價值”欄內填寫“VOID”字樣,然后將所有余下無價
值各聯與所接受有價值的換取服務聯一齊撕下,隨同換取客票或提供服務票證
的財務聯交財務部門。
13.5.3.5 在接受最后一張換取服務聯時,如所提供服務的價值低于上一換取服務聯上的
“剩余價值”時,將剩余的總價值填入“本聯價值”欄內,然后將換取服務聯
撕下,并按下述二種方法之一辦理:
(1) 憑此換取服務聯為旅客填開另一張票證或提供服務并將剩余金額填開一新旅
費證交旅客繼續使用或退款。
(2) 憑此換取服務聯未使用的全部余額填開一張新的四聯旅費證,然后接受新旅費
證的第一換取服務聯支付所換取的服務。
例:旅客持有一張第四聯價值為USD120 元的旅費證,逾重行李費為USD80 元。
將新剩余價值填開一張新的旅費證。
根據原旅費證的第四聯換開一本新的四聯旅費證的第一聯。
減去USD80 元,將余下的USD40 元填入剩余價值欄內: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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