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備合格證,并附飛行模擬設備鑒定報告。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包括下列內容:
(1)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名稱;
(2)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編號;
(3)飛行模擬設備安裝地點、生產序列號;
(4)所模擬航空器或組類航空器的制造廠家、型號和序列號;
(5)所模擬航空器的構型,包括發動機型號、飛行儀表、導航設備或其他系統
等;
(6)可作為合格的飛行模擬設備投入使用的聲明和附加限制;
(7)飛行模擬設備的等級;
(8)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的有效期。
(b)民航總局在向運營人頒發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之后,將飛行模擬設備的等
級、有效期及其附加限制的相關信息按照民航總局規定的方式予以公布。
第60.19 條 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有效期
(a)2007 年1 月1 日之前,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有效期為6 個月。
(b)2007 年1 月1 日之后,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已按本規則第60.55 條的要求
建立了合格的質量保證系統,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有效期為12 個月,否則,有效期
仍為6 個月。
(c)定期鑒定可以在飛行模擬設備合格證期滿日期之前或之后的30 天內進行,
并可看作是在期滿日期進行的。當計劃的定期鑒定是在合格證期滿日期之后的30 天
內進行時,該合格證在此期間仍被視為有效。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 (民航總局令第141 號)
-6- CCAR-60
C 章 飛行模擬設備鑒定
第60.21 條 飛行模擬設備鑒定要求
(a)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類型包括:
(1)初始鑒定;
(2)升級鑒定;
(3)定期鑒定;
(4)附加鑒定。
(b)應當按照本規則相應附錄附件1 規定的最低要求、附件2 規定的客觀測試
和附件3 規定的主觀測試對每臺飛行模擬設備進行鑒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空氣動力響應,包括縱向和橫向操縱的響應(參見本規則相應附錄附件2);
(2)所模擬經過審定的航空器運行包線內的性能,包括適用于滿足規章要求的
地面操作、起飛、爬升、巡航、下降、進近、著陸以及非正常和緊急操作(參見本
規則相應附錄附件2);
(3)操縱檢查(參見本規則相應附錄附件1 和附件2);
(4)駕駛艙構型(參見本規則相應附錄附件1);
(5)駕駛員、飛行機械員位置和教員操縱臺的功能檢查(參見相應附錄附件1
和附件3);
(6)與所模擬航空器相對應的航空器系統和子系統(參見相應附錄附件1 和附
件3);
(7)飛行模擬設備的系統和子系統,包括力的提示(運動)、視覺(視景)和
聽覺(聲音)系統(參見本規則相應附錄附件1 和附件2);
(8)飛行模擬設備等級的某些附加要求,包括對操作者可能產生危害的設備或
環境。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應當遵守有關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的要求。
(c)鑒定包括民航總局鑒定模擬機的駕駛員對飛行模擬設備的定性評估。飛行
模擬設備鑒定人員可在需要時委派其他合格人員,協助完成客觀測試、主觀測試和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 (民航總局令第141 號)
CCAR-60 -7-
功能檢查。
(d)根據下列原則處理客觀測試結果存在的問題:
(1)如果民航總局飛行模擬設備鑒定人員在鑒定期間發現客觀測試結果存在問
題,可以要求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重新進行客觀測試或修改鑒定測試指南;
(2)如果不能完成本規則相應鑒定性能標準所規定等級的客觀測試,或判定客
觀測試的結果不滿足所申請等級的要求,但是滿足較低等級的要求,民航總局可以
認定該飛行模擬設備屬于較低等級。
(e)主觀測試為下列工作提供依據:
(1)評估飛行模擬設備完成任務的能力;
(2)確定飛行模擬設備能夠達到相應訓練、檢查的目的,以及能夠模擬出每一
個機動操縱、程序或任務;
(3)檢驗飛行模擬設備操縱系統的操作,儀表和系統的響應。
(f)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接到民航總局的鑒定通知后,應當準備好為完成鑒定
所需的所有專用設備和合格的技術支持人員。
(g)如果民航總局飛行模擬設備鑒定人員在鑒定期間,計劃完成特定的測試,
需要使用專用設備或技術人員,那么應盡可能提前(通常不少于24 小時)通知運營
人。
(h)除了本規則第60.29 條規定的定期鑒定外,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還應隨時
接受民航總局未事先通知的符合性檢查。如果飛行模擬設備處于使用狀態,這種檢
查可由飛行模擬設備鑒定人員通過觀察飛行模擬設備在訓練或檢查期間的運行進
行。
第60.23 條 飛行模擬設備客觀數據要求
(a)在鑒定期間為了評估飛行模擬設備的性能和操縱品質,飛行模擬設備運營
人應當向民航總局提交航空器制造廠家的試飛數據。這些數據包括頒發型號合格證
后因航空器性能、操縱品質、功能或其他特性發生變化所產生的數據(例如反映適
航指令的數據),并且這些變化應當是影響到飛行機組成員訓練、檢查或獲取飛行
經歷的變化。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 (民航總局令第141 號)
-8- CCAR-60
(b)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也可向民航總局提供其他來源的試飛數據。這些數據
的采集和生成應當符合本規則鑒定性能標準中對數據試飛方法的相應規定。
(c)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還可向民航總局提交預測數據、飛行手冊數據或經民
航總局認可的其他公共數據,以便用于支持飛行模擬設備獲得特殊使用的批準。
(d)數據或其他資料應當以民航總局認可的形式提交。
(e)當航空器制造廠家或補充型號合格證持有人通知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或
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獲悉,對于運營人訓練大綱中使用飛行模擬設備,用于該設備
編程和運行的數據已作增加、改版或修訂,飛行模擬設備運營人應當及時報告民航
總局。
(f)應當按照試飛大綱采集用于確定飛行模擬設備性能和操縱品質的試飛數
據。試飛大綱中包括下列內容:
(1)試飛計劃,包括必需的機動動作和程序,每個機動動作或程序應當包含: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飛行模擬設備的鑒定和使用規則CCAR-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