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音
707大修手冊 32-22-01 1103圖,401圖(sheet 9)
3.波音
707標準大修手冊 20-20-01;20-30-0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波音707 B-2406機于1992年4月7日航前檢查時發現該機在左起落架減震支柱與輪軸架連接的樞軸螺栓斷裂,該起落架已使用正常起落為2281次,連續起落494次。事后AMECO對所屬的機群普查時發現B-2420機左起落架該螺栓也有裂紋,位置在距離螺栓頭2英寸以外,方向為軸向裂紋,裂紋長度0.5英寸,此起落架已使用正常起落3233次,連續起落1792次。螺栓裂紋原因正在分析研究中。由于此螺栓的裂紋嚴重影響飛行安全,現要求如下(事先完成者除外):
1.結合每架飛機昀近的一次A檢或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0天內,拆卸波音707飛機主起落架樞軸螺栓,然后進行磁力探傷檢查,凡是發現有任何裂紋的螺栓都要進行更換。
2、將檢查結果在1992年7月15日前報民航華北局適航處、西南航
CAD1992-B707-03/39-0790
空公司同時抄報民航西南局適航處。 3、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
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2年6月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6月13日
七. 聯系人: 邊振海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158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DHC8-04 修正案號:39-0792
一. 標題:檢查發動機后安裝支架裂紋
二. 適用范圍: 出廠序號為3-310的沖八3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加拿大運輸部 1992年 5月 13日頒發的 CF-92-14適航指令
2、德·哈維蘭 1992年 4月 3日發布的 SB8-71-17
注:SB以昀新版本為準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已經發生五起發動機后部安裝支架裂紋,經調查斷定裂紋開始于支架根部支承座上方一個沒有完全溶透的焊點上,該裂紋將降低吊艙/發動機安裝可靠性。
為檢測和排除該故障,必須按SB 8-71-17完成下列工作:
1、本指令生效后,50飛行小時以內,完成對件號為87110016-001,003,005,007的發動機支架組件首次現場目視裂紋檢查,以后按不超過50飛行小時的間隔進行檢查。如發現支架裂紋,則必須在下一次飛行前進行更換。
2、在本指令生效后二年以內,完成德·哈維蘭的8/1763號改裝,該改裝包括用8/1763改裝后的支架替換上述段1提到的裂紋支架組件。8/1763改裝后的支架都是新的(件號:87110016-009)或重新加工
CAD1992-DHC8-04 /39-0792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6月 26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6月 10日
七. 聯系人: 鄔紀召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