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沒有正確填充,應在下一個C檢(1200小時)時或之前,拆下襯套,對叉形件端面的孔腔進行無損磁力探傷。
CAD1992-SH36-03 /39-0857
3.如果檢測出有裂紋,請與Dowty Aerospace Gloucester聯系,以取得技術支援。并抄報適航部門。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0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0月 8日
七. 聯系人: 程晉萍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747-11修正案號:39-0858
一. 標題:檢查吊架中梁接頭及保險銷
二. 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全部747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波音電傳 M-7240-92-2320 1992年 10月 8日
2.波音電傳 M-7240-92-2307 1992年 10月 6日
3.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4A2151 1992年 10月 6日
4.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4A2150 1992年 10月 5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發動機吊架中梁保險銷及中梁接頭斷裂,并未能及時發現,今要求如下:
1.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對超過5000次起落的飛機的內側發動機在三十天以內,外側發動機在六十天以內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0檢查吊架中梁保險銷和中梁接頭。并以每次不超過1000次起落進行重復檢查。
2.檢查時如發現保險銷有輕度腐蝕,則可對銷子表面進行加工,但重復檢查周期為不超過500次起落。如發現保險銷嚴重腐蝕,但沒有裂紋,則在15次起落以內必須更換保險銷。
3.對裝有瓶形內孔保險銷的飛機,必須在三十天以內進行初次超
CAD1992-B747-11/39-0858
聲波檢查。并以每次不超過500次起落進行重復檢查。
4.對全部飛機應在三十天以內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1在支架和后整流罩之間增加一條互相對齊的標志線,以便于目視檢查中梁保險銷和中梁接頭有無損壞。
5.在每次飛行前檢查標志線是否對齊,如發現錯位則要求完成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1中Ⅲ的有關工作。
6.對全部檢查結果于檢查完成后的十天內報華北局適航處。
7.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0月 9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0月 8日
七. 聯系人: 邊振海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158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MI08-01 修正案號:39-0859
一. 標題:檢查尾槳傳動軸
二. 適用范圍: 所有米八型直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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