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146-02 修正案號:39-0747
一. 標題:暫時限制 BAe146飛機在結冰條件下飛行
二. 適用范圍: 所有BAe146飛機。
三. 參考文件: CAA緊急適航指令 010-03-9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使用經驗已經顯示在惡劣氣象條件下,當飛行高度在25000英尺以上、高溫環境和結冰條件下,需要大量發動機引氣時,可能發生多臺發動機停車。選擇發動機和機體防冰導致需要大量發動機引氣,它可能影響發動機工作,以至發動機壓氣機操縱引氣打開。大量發動機引氣可以導致停車。因此,作為一項臨時措施,必須對進入已知的或預知的結冰條件下的飛行強制做出高度限制。這一限制在完成萊康明公司改裝ALF502-73-12“調節燃油控制組件裝置”之前將保持有效。發動機制造商的服務通告將于1992年4月3日頒發。連同上述高度限制,一個在選擇防冰引氣之前經修正的機組程序也將被介紹。緊急適航指令出版的同時,英宇航將頒發機組通告26,通告將給出問題的進一步詳細說明和意外遭遇結冰時機組的措施。
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不超過48小時之內完成下列工作:
1.修正飛行手冊2.01.1段(限制-最大工作高度)為:禁止在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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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預知的結冰條件下,在25000英尺以上飛行。
需要強調的是,在25000英尺以上、在/或臨近計劃的航線上(包括可能的備份航線)存在或預測到任何積云或對流云團,就構成了本限制的目的--“已知或可預知的結冰條件”,飛機必須相應地遣派到25000英尺,或25000英尺以下。
2.修正飛行手冊正常和非正常程序段落中的相關部分,要求在25000英尺以上高度選擇機體防冰引氣之前,必須脫開推力管理系統(TMS)(這包括了意外進入結冰條件的情況)。
五. 生效日期:1992年4月3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4月3日
七. 聯系人: 程輝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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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K200-01修正案號:39-0748
一. 標題:檢查前/主輪組件的軸承
二. 適用范圍: B-3551,B-3552,B-3553
三. 參考文件: KING AIR 200型機維護手冊第五章“時限/維護檢查”,第 32章“起落架” 1990年 11月 18日版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近期空中國王K200型飛機發生起飛過程中主輪飛掉的嚴重事故,檢查發現為軸承碎裂后所造成,為此今要求如下: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五個起落以內拆下前/主輪組件的軸承,把油脂清洗干凈后,按維護手冊第五章要求用放大鏡仔細檢查軸承情況,不合要求的應給予更換。
2.今后每150飛行小時或六個日歷月,以先到者為準,完成上述檢查一次,每次重安裝的軸承,應按要求加注好規定的潤滑油脂,輪子的安裝應使用扭力扳手按維護手冊第32章規定程序安裝輪軸固定螺帽。
3.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