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B747-24 修正案號:39-0502
一. 標題:檢查起落架選擇活門連接螺栓的安裝情況
二. 適用范圍: 全部747SP/200/400型機
三. 參考文件:
(1) FAA AD90-23-16 修正案 39-6792
(2) 波音服務通告 747-32-2361 (1990年 9月 7日)
(3) 波音電傳服務通告 747-32-2361R1 (1990年 9月 28日)
(4) CAD90-B747-017 修正案 39-0464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0-B747-17,39-0464
為防止起落架選擇活門與鋼索的連接螺栓丟失而無法收、放起落架,今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A.在1990年10月5日(CAD90-B747-017生效日期)后30天內,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32-2361,檢查前起落架選擇活門以及機翼起落架選擇活門的安裝情況。
1.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47-23-2361或電傳的波音服務通告747-23-2361R1,在下次飛行前,排除所發現的問題。
2.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內,對已發現問題并已按本指令A.1排除
CAD1990-B747-24 /39-0502
了的飛機,重新用50-80英寸·磅的力矩擰緊自鎖螺母。
B.完成檢查后的10天內把檢查結果報適航處。
C.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0年 12月 2日
六. 頒發日期:1990年 11月 30日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中國民航局華北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0-MULT-08 修正案號:39-0503
一. 標題: BO105直升機選裝連續點火系統
二. 適用范圍: MBB公司的BO105C和BO105S系列直升機。
三. 參考文件: MBB服務通告,SB-BO105-80-108“選裝連續點火系統”。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由于在下雪時發動機吸入雪會造成發動機熄火,所以要求加裝連續點火系統(參照MBB服務通告,SB-BO105-80-108),并在飛行手冊中加入:
1.禁止在雪天運行,除非安裝有連續點火系統,并打開開關。起飛前清除下列部位的冰雪:
a.機艙頂部(cabin roof)。
b.發動機進氣口前的變速器流罩內部(transmission cowling interior in front of engine air intakes)。
c.變速器艙內部(transmission compartment interior intakes)。
d.發動機進氣道折流器罩(engine inlet deflector sh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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