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1991-B767-01 /39-0528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158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47-01 修正案號:39-0529
一. 標題:在 C級下貨艙安裝防火隔板
二. 適用范圍: 在中國注冊的C級下貨艙未安裝地板的74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0-25-08 修正案 39-6816
(2)FAR 25部
(3)CCAR 25部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貨艙著火后火焰蔓延到貨艙襯里后部,要求在1993年7月2日前,完成下述工作:
A、按波音公司推薦的方法,在C級下貨艙斜側壁襯里(SIoping Sidewall Cargo Compartment Liner)底部安裝防火隔板;防火隔板所用材料必須符合FAR25部附錄F-III或CCAR25部附錄F的要求。
B、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看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1年1月6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1月3日
CAD1991-B747-01 /39-0529
七. 聯系人: 陳岳宏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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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212-01修正案號:39-0530
一. 標題:更換駕駛員艙門鉸接銷釘
二. 適用范圍:
貝爾212型直升機系列號30501--30999;31101--31311;32101--32142;35001--35026
三. 參考文件: 貝爾直升機公司服務通告 212-90-65號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由于駕駛艙門鉸接銷釘磨損,造成艙門拋放困難。于1991年3月31日前,必須按貝爾直升機公司服務通告A.S.B.212-90-65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維護手冊第52章的規定,拆下件號為204-030-790-115和件號為204-030-790-013的上下鉸接銷釘。
2、按照維護手冊第52章的規定,安裝上新的件號為204-030-790-115的上鉸接銷釘和件號為204-030-790-117的下鉸接銷釘。
五. 生效日期:1991年1月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1月4日
CAD1991-B212-01/39-0530
七. 聯系人:高旭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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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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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DHC8-01 修正案號:39-0531
一. 標題:確保艙間氣流暢通
二. 適用范圍: 出廠序號為116至188(不包括186)號的沖八飛機
三. 參考文件: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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