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146-05 修正案號:39-0561
一. 標題:改裝旅客門和勤務門
二. 適用范圍: 出廠序號E1076及其后的BAE146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CAA適航指令 017-11-90
(2)英宇航服務通告 52-89-00668H.J.K和 L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側面滯動片不能收縮妨礙緊急撤離,除非已事先完成外,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四個月內按英宇航服務通告52-89-00668H.J.K和L對前后旅客門和勤務門改裝,安裝新彈簧。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3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3月5日
七. 聯系人: 程輝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MULT-01 修正案號:39-0562
一. 標題:自動著陸系統使用限制
二. 適用范圍: 所有波音757、767、747-4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文件號 90-NM-157-AD,修正案號 39-6904(電傳 M-7240-91-0455)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在限制能見條件下,由于自動駕駛儀脫開而造成著陸事故的發生,須于本指令生效后30天內完成下列工作: 1、修改飛機飛行手冊限制部分,即將本指令插入飛行手冊里。
(1)波音747-400系列飛機,應在自動駕駛儀/飛行指引儀系統里增加下面一段:
“低天氣標準昀低自動著陸,失效-工作,僅證明自動駕駛儀系統滿足咨詢通告AC20-57A和AC 120-28C附錄1和2的有關適航性能和完整性要求。(在正常程序里須用上述內容來替代)。”
(2)波音767系列飛機,應在自動駕駛儀/飛行指引儀里增加下面一段:
“自動著陸,失效-工作,僅證明自動駕駛系統滿足咨詢通告120-28C附錄1和2的有關適航性能和完整性要求。(在正常程序里須用
CAD1991-MULT-01 /39-0562
上述內容替代)。”
(3)波音757飛機,應在自動駕駛儀/飛行指引儀里增加下面一段:
“自動著陸,失效-工作,僅證明自動駕駛系統滿足咨詢通告120-28C附錄1和2有關適航性能和完整性要求。(在正常程序里須用上述內容替代)。”
2、修改波音767、757系列飛機飛行手冊合格證限制部分,在自動駕駛儀/飛行指引儀里應包括下述內容(可采取將本適航指令插入飛機飛行手冊里的辦法完成)。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