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MD82-01 修正案號:39-0577
一. 標題:飛機尾錐釋放系統的試驗檢查
二. 適用范圍: 所有MD-8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91-07-06,修正案 39-6934; 2、麥道緊急服務通告 A53-244,更改 1,1991年 2月 8日下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確認飛機尾錐釋放系統操作及維護的正確性,完成下列工作: A、在飛機出廠后服役12個月之內,或本指令生效后90天內,以后
到為準,按照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53-244更改1(1991年2月8日下發)的實施指南要求,對飛機尾錐釋放系統進行功能試驗及檢查; B、按照本指令A項要求進行功能試驗中若發現在飛機尾錐釋放過程中有缺陷,必須在下一次飛行前進行修理; C、重復本指令A項要求的飛機尾錐釋放系統功能試驗及檢查,其間隔不得超過3500飛行小時或18個月,以先到為準;
D、按本指令A項要求實施檢查及功能試驗中發現的任何缺陷應在30天內報告民航局適航司適航工程處并抄報給美國聯邦航空局洛杉磯飛機審定辦公室,其地址如下:
MANAGER,
CAD1991-MD82-01 /39-0577
LOS ANGELES AIRCRAFT CERTIFICATION OFFICE, 3229 EAST SPRING STREET, LONG BEACH,CALIFORNIA 90806-2425
U.S.A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4月 30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4月 25日
七. 聯系人: 張紅鷹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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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57-05 修正案號:39-0578
一. 標題:檢查前起落架艙門作動筒
二. 適用范圍: 所有波音75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中南適航代表組重要信息快報;
2、波音 757 IPC 32-34-03-0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因前起落架艙門作動筒安裝不正確而造成軟管破裂,危及飛行安全,除非已事先完成外,自本指令生效之日3天內檢查前起落架艙門作動筒液壓軟管接頭的安裝位置。若作動筒上液壓軟管接頭方向向機尾方向,則在下次飛行前更換前起落架艙門作動筒,新更換的作動筒軟管接頭方向應向機頭方向,且在收放前起落架過程中不與附近搖臂相磨。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4月 22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4月 22日
七. 聯系人: 程輝
CAD1991-B757-05 /39-0578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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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