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37-05 修正案號:39-0567
一. 標題:檢查 737飛機主起落架
二. 適用范圍: 列于波音服務通告737-32A1224修改1(1990年4月12日)中的所有73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AD90-05-16,修正案 39-691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保證737飛機主起落架作動筒梁支臂及作動筒梁連接螺栓的結構完整性,應完成以下工作: 1、對累積飛行10,000次起落(4年)的新主起落架或翻修后的主起落架或本指令生效后600次起落內,以后到者為準。
(1)根據波音服務通告737-32A1224修改1(1990年4月12日頒發),目視及超聲波檢查作動筒梁支臂(Beam Arm)U形接頭是否有裂紋。 a、如果發現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按上述服務通告要求拆換作動筒梁支臂。
b、如果沒有發現裂紋,根據上述服務通告重復進行超聲波檢查,檢查間隔不超過600次起落。
(2)按上述服務通告的要求,拆下作動筒梁上的兩個螺栓,進行一次性目視檢查和著色滲透檢查,檢查是否有鍍層剝離,腐蝕或裂紋。
CAD1991-B737-05 /39-0567
若發現有鍍層剝離、腐蝕、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按上述服務通告要求更換或修復該螺栓。 2、按上述服務通告實施作動筒梁支臂改裝后,即完成了本指令的最終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1年4月1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3月 22日
七. 聯系人: 李海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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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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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37-06 修正案號:39-0568
一. 標題:檢查發動機操縱鋼索
二. 適用范圍: 所有73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91-05-08,修正案 39-6906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避免由于發動機操縱鋼索腐蝕斷絲而導致喪失發動機的操縱性,應完成下述工作:
1、本適航指令生效后36個月內,根據波音公司服務信函737-SL-76-2-A(1977年8月25日)檢查737-100/200系列飛機的發動機操縱鋼索,根據737-SL-76-9 (1990年11月21日)檢查737-300/-400系列飛機的發動機操縱鋼索,以確定安裝鋼索的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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