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07-05 修正案號:39-0574
一. 標題:檢查水平安定面上部終端接頭
二. 適用范圍: 所有波音70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91-07-07,修正案 39-6943
2、波音服務通告 A3482,1990年 9月 27日頒發
3、FAA AD 70-02-11,修正案 39-1582(1972年 1月 18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最近的分析中發現,按參考文件3要求完成一定的改裝當與其它修理并存時不能承受最大設計載荷。這將嚴重降低飛機的可操縱性。為保證飛行安全,除非已事先完成外,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45天之內,確定水平安定面前梁中段組件和外側上接頭的材料成分。若中段材料為7075-T73鋁合金,不需要按本指令檢查中段。若外側接頭材料為7075-T73鋁合金,不需要按本指令進一步檢查外側接頭。
2、中段材料為7079-T6鋁合金,則在下次飛行前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A3482圖2進行詳細目視和超聲波檢查,檢查中段上凸耳有無裂紋,并確定是否已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或更早的更改版安裝了安全帶。確定上凸耳情況為下列所述情況之一:
CAD1991-B707-05 /39-0574
(1)凸耳上無裂紋,且未安裝安全帶。
(2)凸耳上無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已對沒有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3)凸耳上無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
日頒發)或更早的更改版已對一個有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a、未安裝防磨墊圈。 b、已安裝防磨墊圈。
(4)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在可修孔再加工限制之內,未安裝安全帶。
(5)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在可修孔再加工限制之內,并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已對沒有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6)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在可修孔再加工限制之內,并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或更早的更改版已對一個有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a、未安裝防磨墊圈。
b、已安裝防磨墊圈。
(7)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超過可修孔再加工限制,未安裝安全帶。
(8)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超過可修孔再加工限制,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對一個無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9)凸耳上有裂紋,且按波音服務通告2959更改版4(1979年8月17日頒發)規定裂紋長度超過可修孔再加工限制,按波音服務通告3067更改版3(1979年8月24日頒發)對一個有裂紋的凸耳安裝了安全帶。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