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DHC6-03 修正案號:39-0612
一. 標題:檢查升降舵根部翼肋裂紋
二. 適用范圍: 所有雙水獺飛機。
三. 參考文件: 加拿大運輸部適航指令 CF-82-21R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升降舵根部翼肋處發現了裂紋,為了防止裂紋發展為臨界裂紋,必須完成如下工作:
1、以不超過600飛行小時的間隔,按照1984年5月25日德哈韋蘭公司頒發的6/399號“服務通告”E版,或經批準的其他版次,所述程序和方法檢查升降舵根部有無裂紋;如果發現裂紋則在下次飛行前,按照6/1769號“通告”改裝根部翼肋;
2、在1996年1月1日以前,或15000飛行小時之前,以后到者為準,完成6/1769號改裝,完成了此項改裝后,可以終止執行本適航指令。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6月 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5月 31日
CAD1991-DHC6-03 /39-0612
七. 聯系人: 高旭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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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MD82-05 修正案號:39-0613
一. 標題:檢查方向舵操縱調整片搖臂組件
二. 適用范圍: 生產線號1269及以后裝有非金屬復合材料方向舵組件的MD-82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適航指令 AD91-13-03 修正案 39-7034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避免喪失方向舵的操縱,應完成下列工作: 1、在飛機累計飛行3000飛行小時之后5天內,或本適航指令生效
后5天內,(以后到者為準)根據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27-320(1991年5月10日頒發)施工說明目視檢查方向舵操縱調整片搖臂組件(件號P/N395539-1)是否有裂紋,如果發現裂紋,應在下次飛行前,拆除有裂紋的組件,更換上一個新的相同組件。如同時完成下述2段的要求即滿足本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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