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將其記錄在飛機維修記錄中,包括不工作的日期和時間。
第121.361 條 飛機標記和標牌的文字要求
(a)飛機上所有對旅客進行的提示、警告和通知的文字標記和標牌應當至少
有中文表述。
(b)機上所有向旅客或者機外營救人員指示應急出口和門的位置以及開啟
方法的文字標記和標牌應當至少有中文表述。
(c)旅客可能使用的機上所有應急設備的操作、使用說明應當至少有中文表
述。
L 章 飛機維修
第121.362 條 總則
本章規定了飛機的維修要求,這些要求是按照本規則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
應當符合的要求:
(a)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建立一個維修系統來保證其飛機持續符合型號設計
要求及有關中國民用航空規章中的維修要求。
(b)按照本規則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的飛機及其部件的維修工作應當由
CCAR-145 部批準的維修單位承擔。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民航局令第195 號)
-86- CCAR-121-R4
(c)合格證持有人應當保證其飛機及其部件、維修系統接受局方為保證其對
本章規定的符合性而進行的檢查和監督。
第121.363 條 適航性責任
(a)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對飛機的適航性負責,包括機體、發動機、螺旋槳、
設備及其部件的適航性。
(b)合格證持有人應當按照本章的要求并依據局方批準或者認可的手冊、程
序實施下述工作,以確保飛機的適航性和運行設備、應急設備的可用性:
(1)每次飛行前按照本規則第121.367 條要求的飛機維修方案完成所有維修
任務,并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放行;
(2)對于影響安全運行的有關缺陷和損傷進行處理并達到批準的標準,如該
型飛機有可用的最低設備清單,應符合該清單規定的要求;
(3)依據本規則第121.368 條要求的可靠性方案分析并保持本規則第
121.367 條要求的飛機維修方案的有效性;
(4)完成適航指令和局方要求強制執行的任何其它持續適航要求;
(5)依據批準的標準完成改裝,對于非強制性改裝,制定具體政策。
(c)合格證持有人可以通過協議將上述(b)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進行
委托,但對其飛機負有同樣的適航性責任。
第121.365 條 合格證持有人的維修系統
(a)任何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建立一個由維修副總經理負責組織落實其飛機
適航性責任,并由總工程師負責落實其飛機工程技術管理責任的維修系統。維
修系統應當具備必要的機構、設施、工具設備、器材、人員和工作程序來實施
或者安排實施維修工作。
(b)維修系統應當至少包括一個獲得CCAR-145 部航線維修批準的維修單位,
這個維修單位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通過協議委托的其他維修單位(以
下簡稱協議維修單位)。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民航局令第195 號)
CCAR-121-R4 -87-
第121.366 條 維修工程管理手冊
(a)合格證持有人的維修系統應當制定闡述如何符合本章要求及實施規范
性管理的維修工程管理手冊,并在實際工作中執行。
(b)維修工程管理手冊應當載明合格證持有人落實其飛機適航性責任和符
合本章要求的總體敘述、具體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并應當獲得局方的批準或
者認可。
(c)維修工程管理手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概述部分:其中至少包括維修系統的總體狀況及政策、維修副總經理簽
署的符合性聲明、對本手冊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控制方法;
(2)維修系統的組織機構和設施:其中至少包括組織機構圖及其必要說明、
廠房設施圖及其必要的說明(包括主基地以外的航線維修設施);
(3)人員和部門職責說明:其中至少包括維修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本規則
第121.371 條要求的部門主管的名單和技術經歷;維修系統中各部門、人員及
其包含的CCAR-145 部批準的維修單位或者協議維修單位的職責說明;維修放行
人員清單及其授權的放行范圍;
(4)工程技術管理:其中至少包括編制維修方案和最低設備清單相關部分、
制定具體維修技術要求和改裝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說明;
(5)維修計劃和控制:其中至少包括飛機使用和維修計劃、選擇和安排實施
維修工作、器材供應、統計和監控飛機及其部件的使用狀況、飛機放行的要求
和程序說明;
(6)協議維修:其中至少包括協議維修單位說明、協議委托工作范圍、協調
方式和對協議維修單位的監督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7)質量管理:其中至少包括質量管理政策、對各類人員和單位評估、單機
適航性狀況監控、質量審核、維修差錯管理和質量調查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8)可靠性管理:其中應當至少包括可靠性管理的機構、可靠性控制體系及
可靠性方案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 (民航局令第195 號)
-88- CCAR-121-R4
(9)人員培訓管理:其中應當至少包括培訓大綱的制定,培訓計劃和實施,
人員技術檔案和培訓記錄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10)有關附件:其中至少包括實際使用的表格標牌樣件,工作程序清單及
其它必要的附件;
(11)符合性說明。
(d)維修工程管理手冊中經局方批準部分的任何變化應當至少在計劃的生
效日期前30 天向局方申請批準,只有在獲得局方的批準后維修工程管理手冊才
能變更。
第121.367 條 飛機維修方案
(a)合格證持有人應當為其所運營的每架飛機編制維修方案,并呈交給局方
審查批準后按照方案準備和計劃維修任務。
(b)合格證持有人飛機的初始維修方案應當以局方批準或者認可的維修審
查委員會報告(MRBR)以及型號合格證持有人的維修計劃文件或者維修手冊中制
造商建議的維修方案為基礎。這些維修建議的結構和形式可以由合格證持有人
重新調整,以更好地符合合格證持有人特定維修方案的執行和控制。
(c)對于沒有局方批準或者認可的維修審查委員會報告(MRBR)的飛機,合格
證持有人應當按照維修審查委員會報告(MRBR)的邏輯決斷方法和過程制訂初始
維修方案。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