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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收入、航空器和其他動產的征稅;以及國際航空運輸銷售和使用稅。理事會認為,收費是旨在并專門用
于回收提供民用航空設施和服務所付成本的一種款項征收,而稅收是旨在籌集國家或地方政府收入的一種款項
征收,它們通常不全部、也不根據具體成本適用于民用航空。
4. 理事會在制定這些政策時,關切地注意到,地區空中航行計劃所要求的提供和保持機場和空中航行設
施與服務的問題,對于經濟欠發達國家尤其嚴重。主要問題包括:其經濟發展可用的財政資源總體而言十分有
限、優先重點放在經濟活動中需求更為緊迫的其他領域、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的利用率不足、從其他國家獲取
設備的成本較高,在招聘和留用足夠數量的合格人員方面也困難重重。理事會將會繼續采取適當行動,為這些
國家爭取更多的援助,以幫助其規劃機場和空中航行基礎設施并為之籌資,以及提供充分的人力資源。
5. 除了有關噪聲的收費的現有段落之外,Doc 9082 號文件當前版納入了關于環境收費的一個新段落,以
涵蓋當地空氣質量(LAQ)與排放有關的收費(見第39 段)。
6. 根據以前舉行的一次會議(于2000 年6 月舉行的ANSConf 2000 會議)的提議,理事會決定散發從各
國收到的關于其實施適用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收費的基本成本回收原則的資料,這些原則載于本文件第30
段(機場收費的成本基礎)、第31 段(機場收費制度)、第44-45 段(空中航行服務收費的成本基礎)、第46 段
(空中航行服務成本在航空用戶之間的分攤)和第47 段(空中航行服務收費制度)。這些資料以本文件附篇的
形式在國際民航組織網站上(http://www.icao.int)公布,并隨時予以更新。
7. 附錄3 列出了本收費政策文件所用的術語表。為了協助各國實施各項政策,國際民航組織秘書處制定
并保持兩個手冊:《機場經濟學手冊》(Doc 9562 號文件)和《空中航行服務經濟學手冊》(Doc 9161 號文件)。
關于管理航空承運人的大會和理事會的相應政策載于《關于國際航空運輸經濟管理的政策和指導材料》(Doc
9587 號文件)之中,該文件得到《國際航空運輸管理手冊》的類似補充((Doc 9626 號文件)。各國實際征收
2 國際民航組織關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收費的政策
的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費的情況每年都通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收費表》(Doc 7100 號文件)予以更新和公
布,而關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的業務量和財政數據則通過統計表格和定期開展的問卷調查予以收集,并公布
在國際民航組網站上(分別查閱http://www.icao.int 和http://www.icao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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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 總則
財務狀況1
8. 理事會注意到機場以及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ANSPs)的財務狀況處于變化之中,其主要用戶 —— 飛
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 —— 的財務狀況通常也隨著國家、地區和全球經濟狀況而波動。
收費的范圍和激增
9. 理事會建議各國:
i) 僅允許為民用航空運行提供的、與其直接相關的或使其最終受益的服務和功能收費;和
ii) 不采取有利其他國際運輸模式而歧視國際民用航空的收費措施。
10. 關于這一點,理事會對于空中交通濫收費的情況表示關注,并且注意到,在一個司法管轄區內征收費
用可能會導致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內也征收。
組織和管理問題
自主和私有化
11. 理事會注意到,全世界的經驗表明,自主實體所經營的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其總體財務狀況和管理
效率通常都趨于改善。許多這些自主實體都是由政府所建立的。雖然許多此類實體的運行、尤其是負責經營機
場的實體的運行都已經部分或全部移交給了私人企業。
12. 因此,理事會建議,在經濟上可行并符合提供者(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和用戶的最佳利益的
情況下,各國考慮建立自主實體,以經營其機場或空中航行服務,理事會并認識到,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單一
實體可能會既經營機場,也經營空中航行服務,該實體可能是一個自主的民航機構。
13. 理事會強調,關于私有部門的參與,國家在考慮對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的提供者做出商業化或私有化
時,應牢記國家最終要對安全和保安問題負責,并且有鑒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可能濫用其優勢地位,
國家還要負責對其經營實行經濟監督。
14. 理事會還希望強調,只要建立了自主機構或實體來經營機場和/或空中航行服務,無論是由政府或由
私人利益所建立,國家應確保遵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其各個附件和航空運輸協定中規定的國家所有相關義
務,并確保遵守國際民航組織的各項政策和措施,例如本收費政策文件所載的政策和措施。
1 關于各方面的財務狀況的歷史趨勢和最新資料,可查閱國際民航組織網站(參見第7 段)。
4 國際民航組織關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收費的政策
國際合作
15. 理事會鼓勵在對有關提供者和用戶都有利的情況下,在提供和經營空中航行服務方面通過區域做法展
開國際合作,以便按照《全球空中航行計劃》(Doc 9750 號文件)提供的指導,推動以高效和具有成本效益的
方式,實施國際民航組織的全球空中交通管理運行概念(請參見涉及收費的第17 段和27 段)。
最佳做法
16. 理事會認為,各國應審查其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的治理結構,并確保在:實體的目標和責任、
股東的權力及其待遇、董事會的責任、管理層的權力和問責制、與有關各方的關系、信息的公開等方面酌情使
用公司善治的最佳做法。為了促進在提供適當質量的服務和設施方面的透明度、效率和成本效益,機場和空中
航行服務提供者應該在其所有業務領域適用最佳做法的原則。
收費
17. 由機場或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或適用時,由國家來制定收費政策,對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提供者
能順利收費至關重要,同時保持下述職能的最新狀態也至關重要:國家立法、準確出具發票、完整的和經過更
新的航空公司數據庫、公平合理地對待所有用戶的透明的成本回收制度、精確無誤的會計、信貸控制和強化的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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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關于機場和空中航行服務收費的政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