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于各用戶庫存備用的發動機,為不破壞其油封,暫時可以不進行此項改裝。但裝機使用前必須完成此項改裝。
5.對于1989年1月1日以后和待送工廠修理的發動機,則由修理工廠實施此項改裝。
五. 生效日期:1989年4月28日
六. 頒發日期:1989年4月21日
七. 聯系人: 岳龍寬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88-B747-04R2 修正案號:39-0265
一. 標題:對 747 COMB1機后緣襟翼托架心軸的檢查
二. 適用范圍: B2446、B2448、B2450
三. 參考文件:
1.CAD88-B747-04 修正案 39-0161
2.FAA
AD 88-04-06,修正案 39-5851
3.FAA
88-NM-78-AD,修正案 39-6164
4.波音服務通告 747-27-2280R1,88年 3月 31日
5.波音電傳 M-7201-89-0508,89年 3月 30日
6.波音電傳 M-7201-89-0597,89年 4月 18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后緣襟翼托架心軸的失效,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1)新的或大修后的襟翼托架心軸在使用達八年或累計30000飛行小時之前(以先到者為準),或在本修定指令生效之日起30天以內,以后到者為準,采用以下(1)A、(1)B或(1)C中所規定的任意一種方法對各后緣襟翼托架心軸的前、后軸頸部位進行檢查,如必要時,則進行大修。
A.任選方法1- 一般目視檢查
按照波音1988年3月31日頒發的服務通告 747-27-2280R1對襟翼托架心軸進行一次目視檢查有無裂紋和銹蝕。初始檢查后的12個月內
CAD1988-B747-04R2 /39-0265
按下述(1)B節進行檢查。
1.如未發現裂紋和銹蝕,則以時間間隔不超過三個月重復進行目視檢查。
2.如發現有裂紋,則在下次飛行之前按波音服務通告 747-27-2280R1更換托架心軸。
3.如發現有銹蝕,則在發現銹蝕后的三個月內按B節進行檢查。
B.任選方法2-詳細的目視檢查
1.按波音服務通告 747-27-2280R1拆下后連桿,對托架心軸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如發現托架心軸有裂紋,則在下次飛行之前按該服務通告更換托架心軸。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