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DHC6-05 修正案號:39-0637
一. 標題:檢查雙水獺飛機發動機短艙下縱梁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德哈維蘭德公司生產的DHC-6雙水獺飛機。
三. 參考文件: 加拿大民航局 AD CF-81-07R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對于安裝有高或中壓輪胎或滑撬,在未經修整的地面上起降和裝有浮筒的飛機在波濤的水面上起降時,在發動機安裝架之后的發動機短艙的下縱梁(P/N C6W1512)出現起皺和裂紋,在下列時間,打開左右發動機的整流罩并目視檢查每個下縱梁的內緣,在縱梁前端之后6-10英寸處檢查有無起皺或裂紋(參考1990年2月23日的服務通告NO.6/509)。
(a) 對于安裝有高或中壓輪胎,滑撬,浮筒的飛機:
(1)在1990年12月19日之后的50飛行小時之內,和
(2)在不超過50飛行小時的間隔內,和
(3)每次硬著陸之后。
(b) 對于其它形式的飛機:
(1)在1990年12月19日之后的400飛行小時之內,和
(2)在不超過400飛行小時的間隔之內(C檢),和
CAD1991-DHC6-05 /39-0637
(3)每次硬著陸之后,如果發現起皺或裂紋,應在下次飛行之前用可用件代替已損壞的縱梁。即便完成了德哈維蘭6/1655改裝,也得要按此指令的要求進行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9月 16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8月 30日
七. 聯系人: 劉琥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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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