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A310-12R1 修正案號:39-0731
一. 標題:檢查主起落架筒體的后接耳
二. 適用范圍: A31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AD91-234-127(B)R1
2、Airbus SB A310-32-2065
3、Airbus SB A310-32-2066
4、MESSIER BUGATTI SB 470-32-640
5、MESSIER BUGATTI SB 470-32-726
6、AOT 32-04-R1的(91年 10月 2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對于裝機前未完成Airbus 1033/s7998號改裝(Airbus SB A310-32-2066/MESSIER sb 470-32-640)或有關區域曾作過除腐蝕處理之后于大修(或修理)期間才完成上述改裝的主起落架,為防止其筒體后接耳因應力腐蝕而導至斷裂,在本指令規定的期限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未根據AOT32-04R1第4.2.2.A節要求檢測筒體和件號為D53256墊片之間間隙的,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8天內必須完成該節規定的工作。
CAD1991-A310-12R1 /39-0731
2、根據本指令第1條測得的間隙值,按照Airbus sb A310-32-20 65(MESSIER SB 470-32-726)規定的要求進行目視檢查和渦流探傷檢查。
3、如果發現裂紋,在下一次飛行之前必須更換筒體。
4、根據本指令第1、2條所得的數值及結果,按照Airbus SB A310-32-2065(MESSIER SB 470-32-726)規定的要求重復進行間隙測量和渦流探傷檢查。
5、對于在大修(或修理)期間已完成Airbus SB A310-32-2066(MESSIER SB 470-32-640)和MESSIER SB 470-32-726第
1.B.(5)規定工作的主起落架,可不必再執行本指令。 6、將檢查結果向AIRBUS INDUSTRIE報告并抄報MESSIER BUGATTI。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2月 22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2月 19日
七. 聯系人: 姜春水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557788-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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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DHC8-01 修正案號:39-0732
一. 標題:防止壓氣機內部滑油起火
二. 適用范圍: 加拿大普惠公司生產的PW123型發動機(除非已經完成下述有關 SB)
三. 參考文件: 1、加拿大運輸部 1992年 1月 30日頒發的 CF-92-03號 AD 2、普惠 1991年 8月 12日發布的 SB 20957R3、20962R1 3、普惠 1991年 6月 25日的 SB 21065 注:本指令所涉及的 SB都以最新修改版本為準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在PW100系列某些型號的發動機上,已經發生了幾起中間壓氣機機匣(ICC)內部滑油起火的事例。其中五起火苗已穿透ICC,要求機組滅火。已經斷定:
發動機滑油自燃可能引起ICC失火。滑油有二個來源: 1、聚集在ICC空腔中的滑油:或 2、5號軸承故障引起的逆流油霧進入ICC。 為減少ICC起火的可能性,并保證在ICC起火時能得到控制,應完
成以下工作: A部份:
CAD1992-DHC8-01 /39-0732
適用于所有還未完成普惠SB 20957或SB 20962的PW123發動機 完成下列服務通告中的任何一個: 1、普惠1991年8月12日發布的SB 20957R3。 2、普惠1991年8月12日發布的SB 20962R1。 本指令A部份工作必須在下列適當時候或規定時間內完成,以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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