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146-11修正案號:39-0689
一. 標題:更換發電機控制組件
二. 適用范圍:
裝有GEC Plessey 發電機控制組件件號為700-1-22490-410和700-1-22490-510的英宇航BAe146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英國民航局適航指令 008-11-91,英宇航緊急服務通告 24-A97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發電機控制組件探測不到一個單項饋線開路而導致不正確的儀表讀數的故障,在本指令生效后48小時內,按照英宇航緊急服務通告24-A97的要求,拆下本指令適用范圍的組件,退GEC Plessey改裝,用件號為700-1-22490-400或700-1-22490-500的發電機控制組件替換。
五. 生效日期:1991年 12月 1日
六. 頒發日期:1991年 11月 29日
七. 聯系人: 劉加禎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CAD1991-B146-11/39-0689
4012233-8315
C A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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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