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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定期統計報表。
2、空管業務統計表4-22《航行情報動態信息系統設備統計表》
為年報表,統計方法是:民航空管單位依據本表,將有關數據上報
地區空管局規劃發展部門,地區空管局規劃發展部門以年為統計報
告期,對所轄地區內各民航空管單位上報的航行情報動態信息系統
設備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和匯總,并將統計結果向民航總局空管局規
劃發展部門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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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管業務統計表5-1:氣象工作質量統計表
地區空管局: 機場:
氣象臺名稱 重要天氣預報準確率(%) 觀測錯情率(%00)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填表人:
一、填報說明
1、空管業務統計表5-1《氣象工作質量統計表》為定期統計報
表。
2、空管業務統計表5-1《氣象工作質量統計表》為月報表,統
計方法是:民航空管單位依據本表,將有關數據上報地區空管局規
劃發展部門,地區空管局規劃發展部門對所轄地區內各民航空管單
位上報的氣象工作質量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和匯總,并將統計結果按
月向民航總局空管局規劃發展部門報送。
二、名詞解釋
1、 重要天氣預報準確率的統計和計算方法見“總局空發[1995]146
號《關于施行〈航站重要天氣預報質量評定辦法〉的通知》。
2、 觀測錯情萬分率=錯情項數/檢查總項數×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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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管業務統計表6-1:民航飛行校驗中心設備統計表
填報單位:
序 號 名 稱 型 號 注 冊 機 號數 量 開 始 使 用 時 間
1 校 驗 飛 機
2 校 驗 飛 機
3 校 驗 飛 機
4 校 驗 飛 機
5 校 驗 飛 機
6 校 驗 飛 機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 1 ——
項目代碼
起止年限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科技項目
計劃任務書
項目名稱:
承擔單位(部門):
負責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人事科教司
—— 2 ——
1、目的意義和國內外現狀
—— 3 ——
2、總體思路及采取的技術措施
—— 4 ——
3、研究內容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 5 ——
4、承擔項目具備的條件
—— 6 ——
5、項目完成形式
—— 7 ——
6、項目完成后的推廣應用前景
—— 8 ——
7、項目的進度安排:
項目起始至鑒定的周期(月)
試用周期(月)
第一年進度目標:
第二年進度目標:
承擔單位和主要協作單位分工:
—— 9 ——
8、經費概算
經費預算科目預算金額(千元) 經費預算科目預算金額(千元)
國內預研差旅費材料費
儀器設備費配套件費
樣品樣件費外協費
加工費試驗飛行費
分析化驗費試驗檢測費
計算機軟件購置費計算機機時費
技術資料費鑒定材料打印費
包裝運輸費會議費
咨詢費其他費用
總金額千元
預算經費單位自籌千元
申請撥款千元
第一年申請撥款千元
第二年申請撥款千元
第三年申請撥款千元
其他單位匹配資金千元
其他費用預算的說明
—— 10 ——
9、完成項目需用總局科技經費購置的
設備儀器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10、承擔項目人員名單:(排名第一者為項目負責人)
姓名出生年月技術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 11 ——
承擔單位(部門)意見:(指直接研究,開發單位或部門)
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
負責單位科技管理部門審查意見:
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
負責單位(總局各部門、地區管理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地方航空公
司和機場)審查意見
單位蓋章
年月日
—— 12 ——
民航總局業務主管司(局)審查意見:
(蓋章)
年月日
民航總局人事科教司審批意見:
(蓋章)
年月日
1
民用航空氣象培訓管理辦法(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民用航空氣象培訓工作,根據《中國民
用航空氣象工作規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用航
空氣象培訓活動及其管理。
與民用航空氣象培訓工作有關的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
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對民
用航空氣象培訓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
局(以下簡稱總局空管局)負責民用航空氣象培訓的具體管
理工作。
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負責本地
區的民用航空氣象培訓管理工作。地區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
局(以下簡稱地區空管局)負責本地區民用航空氣象培訓的
具體管理工作。
第四條總局空管局負責制定民用航空氣象人員培訓大
綱,并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進行更新。
第五條民用航空氣象服務機構負責本單位氣象觀測、
預報、機務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
不具備培訓條件的民用航空氣象服務機構可以委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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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航空氣象培訓機構或者其他民用航空氣象服務機構實施
培訓。
對于管理機構組織的或者應當由民用航空氣象培訓機
構實施的培訓活動,民用航空氣象服務機構應當組織相關人
員參加。
第二章培訓機構
第六條民用航空氣象培訓機構由民航總局設置,或者
由民航總局指定民航氣象中心或者民航地區氣象中心承擔
相應職責。
民航總局可以委托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
院校和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相關的民用航空氣象培訓。
第七條民用航空氣象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
件: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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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管資料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