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組織實施公司飛機的航線維修、 C檢(含)以下的定期檢修、發動機更換、發動機熱檢及其他經適航當局批準的飛機維修項目,確保飛機持續適航和安全;
e)科學地制定并有效地實施公司各型飛機、發動機和部件的維修方案、計劃、操作規范和工卡,滿足公司的飛行計劃與時刻要求,使飛機的利用率達到最佳值;
f)合理調配使用飛機,掌握飛行計劃與動態,當飛機在飛行中遇到影響飛行安全的故障發生時,主動幫助機長處置;
g)在適航當局批準的維修許可項目范圍內,以及經報批的專項維修項目,按照有關工程指令完成飛機、發動機和部件的改裝工作;
h)監督和檢查維修基地、航線、外站和外委單位的維修、檢查活動;
i)規劃并執行可靠性方案,提高設備可靠性和降低營運成本;
j)規劃并執行連續性分析和監控方案,以符合適航管理標準、規定和要求;
k)為進行維修、修理、檢修及大修的飛機、發動機、部件和設備提供或外委無損檢測服務;及時提供或外委所有精密工具和測試設備的校準服務;
l)參與公司飛機、發動機購(租)入和售(租)出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技術規范與設備選裝要求;
m)負責外委本維修單位不具備維修條件或能力的外站航線維修及其他維修項目,并簽訂外委合同、協議;
n)協同公司培訓部門編制、修訂機務人員各種技術培訓大綱,其中包括新員崗位培訓、初始飛機系統培訓、提高初始培訓的輪訓、檢驗員基礎培訓、必檢項目培訓、關鍵性工作(試車、滑行、牽引、無損檢測等)培訓、車間工序培訓;
o)保持對所有機務人員合格證和執照的監控;
p)負責為飛行提供特種車輛服務(包括客梯車、電源車、氣源車和拖車等);
q)管理本部門所使用的車輛、設備設施與航空器材,并協同有關部門完成日常維修與保養工作,同時,直接負責所轄車載特種設備、飛機維修保障設備、工具的日常維修與保養,負責航材采購、供應送修計劃和控制,以及做好航材的供應保障。
r)負責所屬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并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對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s)參加公司執管飛機的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t)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1.3主要工作權限:
a)在職能范圍內,有權代表公司協調處理公司內外部的有關事宜;
b)有權對飛機維修方案、技術規范和程序等提出修改的具體意見方案,并按規定報審;
c)有權按規定對執管飛機、發動機等設備提出梯次使用或停止使用的計劃;
d)有權按規定要求飛行部、客艙服務部提供飛機運行情況和故障信息,以配合做好維修工作;
e)享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部門內部人事管理權限。
5.
2質量分部
5.
2.1主要職責:
負責航空公司飛機維修與工程質量、可靠性管理、計量管理等工作,通過全面質量管理和嚴格的質量檢驗,保證適航管理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在機務部各分部的正確執行,使公司飛機、發動機和部件以及工作程序符合適航與安全標準。
5.
2.2主要工作內容:
a)根據航空公司機務特點和適航要求,實施標準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規范化管理,不斷強化和完善基礎管理工作;
b)根據適航管理法規和安全標準、有關工程技術標準及計量標準,結合航空公司機務實際,參加編寫、修訂公司營運總冊第 7分冊《工程手冊》、第 8分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分冊》、第 37分冊《機務部管理手冊》、《飛機維修可靠性方案》,完成各環節的報批手續和管理任務,并監督予以實施;
c)規劃并執行連續性分析和監控方案,完善附件的時限、視情、動態及計算機等監控手段,以符合適航管理標準、規定和要求;
d)規劃并執行可靠性方案,以提高設備可靠性和降低維修成本;
e)負責適航管理、適航協調,如年度適航檢查和審核,監督、檢查基地和航線、外站和外委單位的維修項目的有效性,不斷完善檢查手段;
f)制定和執行飛機維修工程必檢方案,審核報批重大修理、改裝方案;
g)保證維修工卡和工作指令上的所有項目正確執行,并經負責人員簽字;
h)為進行修理、檢修、維修、大修的飛機、發動機、部件和設備提供無損檢測服務,保證其工作的有效性;
i)確保計量器具和測試校驗設備的準確性;
j)執行安全方案,進行安全管理,負責飛機維修工程事故、事件的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以及適航報告;
k)主辦飛機接收和交付機務事宜,完成專機檢查工作,保存有效、足夠的技術記錄,包括飛機、發動機和部件的維修、修理、檢修和大修記錄;
l)監控全部機務人員的合格證和執照;負責各類飛機的單機檔案,保證及時完整;
m)按公司總經理授權要求,完成對航空公司相關部門執行《工程手冊》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完成全部適航協調工作;
n)管理本部門所用設備、設施與器材,并協調有關部門完成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
o)負責各類統計表和飛機技術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各種原始數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統計報表,保證完整的維修記錄;
5.2.3主要工作權限:
a)具有對機務各崗位維修活動的檢驗和抽查權;
b)具有對機務人員崗位資格的審核和抽查權;
c)具有對飛機、發動機部件及設備的維修、修理、檢修、改裝的質量進行檢查、檢驗,并依法行使質量否決權;
d)根據規定和標準,對非正式檢驗員進行專項或單項檢驗授權;
e)對機務部各分部、與工程相關部門及其分支機構外委單位如:對航空器材、客艙維修服務質量、飛機清洗質量、飛機載重平衡等工作具有質量檢查驗收權;
f)《工程手冊》執行監督權。
5.
3工程分部
5.
3.1主要職責:
負責制定執行公司飛機維修工程技術標準、工藝規程,并保證符合適航管理法規和安全標準;保證對基地和航線維修、修理和檢修工作提供技術支援。負責公司飛機的航班計劃編排、生產調度和控制,制定和支持公司飛機維修生產任務、計劃和規定程序,保證對航線、基地維修提供良好的生產服務,并保證生產管理符合適航法規和安全標準。協同質量分部質保處為機務人員提供崗位培訓與技術培訓。
5.
3.2主要工作內容: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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