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5.1主要職責:
對航空公司飛機維修與工程的質量、可靠性管理、培訓管理和計量檢定與管理負責。保證適航管理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在機務系統各部門的正確執行,使公司飛機、發動機和部件以及工作程序符合適航與安全的標準。
6.5.2主要工作內容:
a)根據公司機務特點和適航管理要求,實施標準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規范化管理,不斷強化和完善基礎管理工作;
b)根據適航管理法規和安全標準、有關工程技術標準及計量標準,并結合公司實際,根據公司總經理授權組織并參加編制、修訂公司《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機務部管理手冊》、《飛機維修可靠性方案》,負責報適航管理當局批準,并監督實施;
c)規劃并執行連續性分析和監控方案,以符合適航管理標準、規定和要求;
d)規劃并執行可靠性方案,以提高設備可靠性和降低營運成本;
e)提請適航當局對本公司的維修部門、工作車間和檢驗系統進行審批;
f)監督和檢查維修基地、航線、外站和外委單位的維修、檢查活動;
g)制定和執行公司飛機維修工程必檢大綱,審核重大修理、改裝方案;
h)根據適航當局批準的維修許可項目范圍,對飛機、發動機、部件及設備的維修、修理、檢修和改裝進行檢驗服務,確保質保質檢人員的工作責任心、業務技術素質、協同配合和服務的及時與有效性;
i)保證維修工卡和工作指令上的所有項目被正確執行,并經負責人員驗簽;
j)為進行維修、修理、檢修及大修的飛機、發動機、部件和設備提供或外委無損檢測服務;及時提供或外委所有計量器具的校準服務;
k)對公司接收與送修的所有飛機零件和器材進行驗收與驗放,并對庫存時限和條件進行控制和檢查;就影響飛機適航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與有關單位和管理當局進行聯絡;
l)協調和審批維修短期延長及飛機維修工程方面的特殊飛行方案;
m)保證整個飛機維修工程系統所使用的所有維修出版物的現行有效;
n)執行安全方案,進行安全管理,負責飛機維修工程事故、事件的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以及向適航管理當局的專題報告;
o)主辦飛機接收和交付機務事宜,保存有效、足夠的技術記錄,包括飛機、發動機和部件的維修、修理、檢修和大修記錄,保持對所有機務人員合格證和執照的監控;
p)負責機務部培訓管理,審批外站機型( I級、II級)培訓計劃;
q)負責所屬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并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對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r)管理本部門所使用的設備、設施與器材,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日常維護與保養工作;
s)完成直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t)副經理根據本部門管理班子的職責分工,協助經理做好分管工作,對所分管的工作向經理負責。
6.5.3主要工作權限:
a)具有對機務人員崗位資格的審核權;
b)有權對飛機、發動機、部件及設備的維修、修理、檢修改裝的質量進行檢查、檢驗,并依章依法行使質量否決權;
c)對專、兼職檢驗員進行檢驗項目范圍授權;
d)享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部門內部人事管理權限;
6.
6工程分部經理
6.
6.1主要職責:
領導工程分部制定飛機維修工程技術標準、工作程序,并保證符合適航管理法規和安全標準及公司《工程手冊》的要求;保證對航線、基地維修分部的飛機維修、預防性維修檢查(驗)、修理和改裝工作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協同公司培訓部門為公司所有飛機維修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崗位培訓與技術培訓;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飛機維修生產任務、計劃和規定程序。
6.6.2主要工作內容:
a)根據航空運輸生產經營特點和適航管理要求,實施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管理,不斷強化和完善基礎管理工作;
b)根據適航管理法規、安全標準和有關工程技術標準,結合公司實際,參加編制、修訂公司《工程手冊》有關章節,經適航管理當局批準后實施;
c)領導并參加制定和修訂公司各型飛機的最低設備清單( MEL)和構形缺損清單( CDL),并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d)熟悉和執行《中國民用航空法》、適航條例、規章、指令和有關適航要求,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生產管理方針、目標,按計劃做好維修生產準備、航班計劃;
e)組織編制年生產計劃和月度作業計劃,督促基地和航線維修分部落實;
f)深入現場,掌握進度,及時協調,完善生產動態管理;
g)合理安排飛機日常使用,實施科學組織飛機、發動機梯次使用,組織做好各項生產準備;
h)及時了解飛機、發動機和附件的使用時限,掌握飛機、發動機送廠大修計劃,合理調整生產計劃;
i)根據維修任務提出航材和特殊設備需求;
j)根據需要組織外委加工及對外承修;
k)負責維修成本的預算、控制和分析;
l)組織制定公司各型飛機、發動機和部件的維修方案、計劃、操作規范和工卡;
m)參與公司飛機、發動機購(租)入和售(租)出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技術規范與設備選裝要求;
n)負責提出飛機重大改裝、改型的可行性報告與執行計劃方案;
o)組織保管、處理和分發技術各類文件,以及制造廠家的服務通告、服務信件、使用經驗報告和其他來往函件,保證及時執行適航指令,保證公司內部所使用的技術文件、資料現行有效,發布有關飛機故障信息跟蹤與符合安全標準的臨時性措施;
p)保證隨時對航線、基地、車間的維修、修理、檢修和改裝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對飛機使用中的問題、重復性故障和警告狀態的可靠性方案項目進行研究,并制定糾(修)正措施;
q)組織為公司所有飛機制定和實行稱重與平衡控制計劃;
r)組織為公司各型發動機制定發動機狀態監控方案,跟蹤每臺在用發動機,并根據需要采取修正措施;
s)協助公司培訓中心編制、修訂維修工程人員各種技術培訓大綱,其中包括新員崗位培訓、
初始飛機系統培訓、提高初始培訓的輪訓、關鍵性工作(試車、滑行、牽引、無損檢測等)培訓、車間工序培訓;
t)負責組織維修工程系統、維修工程技術研討及排除重復性、疑難故障分析與經驗總結;
u)協助可靠性中心確定各項飛機維修工作管理需求,包括:飛機使用時間跟蹤、飛機維修計劃和例行工作、部件跟蹤和控制、改裝管理、可靠性數據分析和報告、車間工作量計劃以及備件和器材控制等;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工程手冊 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