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根據工程分部提供的清單訂購工具、設備。注意跟蹤到貨情況,以滿足飛機維修需求。
5.3.3
熟悉并掌握 BFE(買方提供設備)合同,履行合同規定的我方責任,監控設備生產廠商提供的免費備件、工具等到達情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6飛機監造工作程序
6.1
飛機監造組人員組成
6.1.1
飛機監造組人員由機務部研究提出名單,并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6.1.2
監造組人員應是我公司從事飛機維修工作的機務人員,監造組中至少應包括一名熟練的結構修理工程師。
6.1.3
監造人員應具有一定的英語水平,以勝任監造工作中閱讀、交流、協調和談判的需求。
6.2
飛機監造工作準備
6.2.1
監造人員出境前須到計劃財務部資金處查閱相關購(租)機合同,到工程分部查閱飛機構型及更改細節,熟悉有關飛機構型、性能保證、技術服務、雙方責任等條款內容。
6.2.2
了解新飛機制造廠家的生產體系、生產流程和質量保證體系,熟悉廠家有關接洽人員的姓名、聯絡方式等。
6.3
飛機監造工作程序
6.3.1
到達飛機制造廠家后,應與公司有關領導、部門建立通暢的聯絡渠道。
6.3.2
著手熟悉并掌握飛機的生產工程圖紙和各制造標準,以準確把握監督檢查尺度。
6.3.3
向廠家有關人員要求查閱飛機進總裝廠前各主要件的履歷本,特別注意并記錄其中的重要返工項目( SRI)。
6.3.4
向廠家有關人員或現場技術服務工程師( LIAISION ENGINEER)了解出現過的不合格項目(REJECT CARD)及處理情況。
6.3.5
每日飛機例行檢查內容:
a)查閱前日飛機完成工作的記錄和當日飛機將執行施工項目,對其中重要項目尤其是涉及飛機結構、飛行操縱系統、起落架系統的項目給予格外關注;
b)完成每日的飛機檢查工作(重點注意飛機外部結構是否有人為損傷、各種管道的固定及管道與周圍部件的間隙是否符合要求、線束的綁扎和固定是否符合要求、線束在穿過金屬孔或部件時是否有防磨措施,螺栓等緊固件連接長度及鉚釘墩頭是否符合要求、飛機內外部的標牌是否符合中國民航的要求等);
c)完成規定的客戶檢查項目。
6.3.6 飛機缺陷及異常事件的記錄、跟蹤和解決:
a)將上述各渠道了解或發現的飛機缺陷及異常事件做記錄,并跟蹤飛機缺陷及異常事件的解決情況;
b)對于飛機重大缺陷或嚴重偏移原設計的問題,而廠家的解決方案無法令人滿意時,可向廠家合同部門交涉與談判;
c)必要時可要求廠家的工程部門提供必要的說明和書面保證;
d)對于飛機交機前仍未解決的缺陷和問題,可報告公司接機有關領導,將其列入交機談判
內容。
6.3.7
及時參加廠家的飛機制造進度會議和飛機試飛故障報告會,隨時掌握飛機制造進度和飛機試飛情況,并定期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6.3.8
做好交機前的資料準備工作。
6.3.9
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全新飛機引進驗收檢查程序
7.
1預備工作
7.1.1
為保證全新的飛機引進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司接機組應組成驗收檢查小組,此小組至少應包括機務部機務人員(或監造人員)、客艙服務部乘務人員。公司接機組領隊指定驗收檢查小組負責人。該小組機務人員應有各專業航線簽署授權,具備該機型飛機放行權。
7.1.2
公司辦公室外事處在公司發文組成接機小組前,邀請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派檢查員參加公司接機組,對新飛機進行適航檢查和頒發適航證工作。
7.1.3
驗收檢查小組預先準備內容主要包括:
a)了解該驗收飛機的基本構型,了解購機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b)聯系機務工程、質量、航材等部門,獲取對所接飛機的具體要求、隨機航材、設備和工具清單等事項;
c)聯系監造人員,了解飛機狀況及有關信息等;
d)向計劃財務部資金處索要生產廠家提供的“交機備忘錄”復印件,熟悉交機程序和隨機交付文件名稱、數量;
e)聯系機務工程、質量部門,取得本架飛機的國籍登記證、適航證(可由接機適航官員攜帶)、無線電臺證和飛行記錄本(整套)、飛機 MEL、航線工作單卡、該機型運行所要求的駕駛艙內手冊,并妥善保管;
f)攜帶全新飛機驗收檢查工卡、 RVSM運行批準書,以及“民用航空器持續適航檢查記錄單”AAC-010(5/89)和“全新民用航空器適航性評審及檢查工作單”AAC-170(10/96)。
7.
2客戶現場驗收檢查
7.2.1
驗收檢查小組抵達飛機交付地后,根據與飛機生產廠家協定的接機日程,做出計劃安排和人員專業分工。
7.2.2
通過飛機監造人員和生產廠家合同部門或質量保證部門了解飛機制造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和技術狀況;側重閱讀不正常工作報告( NCR)記錄,尤其是其中列入重要返工項目記錄(SRL)的問題,了解飛機制造過程中由于工藝、技術等原因造成的偏離設計要求的缺陷、修理等;對認為難于接受或在將來飛機使用、返機工作中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問題,報告接機組負責人或公司相關負責人,以便在隨后的交機談判中取得對這些問題的保證、許諾或賠償。
7.2.3
按客戶檢查日程計劃,根據驗收檢查小組專業分工,按“全新飛機交付驗收檢查工作單”項目(見附一),對飛機進行全面檢查。
7.2.4
在飛機檢查發現問題和缺陷處做特殊標記,填寫發現問題、缺陷清單交生產廠家客戶質量保證部門,對于每個問題應要求交付方改正并給予答復;保存好最終解決狀況的記錄,以便最后擬定交付備忘錄。
7.3
客戶試飛檢查
7.
3.1按交機日程計劃,由接機組安排試飛機組與生產廠家試飛人員討論試飛項目,并據此對新飛機進行客戶試飛檢查。
7.
3.2試飛結束后,參加由廠家和航空公司試飛人員、廠家質保人員,以及航空公司接機驗收檢查小組共同舉行的碰頭會,聽取試飛人員介紹試飛情況和發現問題,閱讀試飛記錄,確認各飛行參數是否符合全新飛機出廠標準要求。如存在故障或參數超差,則需與生產廠家確定故障排除后是否需安排再次試飛,如需要,確定日期時間再次試飛,直至飛機符合出廠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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