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6《工程手冊》是營運人的手冊,由公司總經理授權編寫組編寫。《工程手冊》經公司總經理審核簽字后報民航局適航部門審批,經適航部門批準后生效。修改、跟蹤、執行監督由質量分部完成。
2.
2.7《工程手冊》發給公司與機務有關職能處室和生產車間及有關部門學習并貫徹執行。詳見發放清單。
2.
2.8公司各相關部門應不折不扣地執行民航總局批準后的《工程手冊》。公司總經理授權質量分部執行監督工作,在《工程手冊》內容的執行方面公司各相關部門一律服從質量分部的監督。質量分部依照《工程手冊》中標準和程序指出的《工程手冊》執行偏差,各有關部門應虛心接受、迅速糾正,公司總經理將利用會議和規章等文件以及相應制度予以保證。
2.
3《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
2.
3.1《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是航空公司營運總冊第 8分冊,是《工程手冊》在質量管理方面的補充和支持性文件。主要闡明在營運人給定的維修工程總政策的指導下維修單位(機務部)如何滿足 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規定》的具體要求。實際上它就是維修單位的指導性文件。
2.
3.2《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主要內容是飛機維修質量管理的方針、目標和主要管理程序。該手冊覆蓋了CCAR-145部全部要求,遵循航空公司《工程手冊》有關條款。該手冊編制的指導思想是執行以可靠性管理為中心的全面質量管理,是機務部滿足飛機持續適航要求所必需的法規性文件,維修單位應全員遵守。
2.
4《機務部管理手冊》
《機務部管理手冊》是公司營運總冊第 37分冊,是《工程手冊》的支持性文件。《機務部管理手冊》的內容覆蓋了 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定》的全部要求,同時將與飛機和有關項目維修有直接關系的人、機、物、法、環納入有關章節。《機務部管理手冊》分為:
a)《總則》:章節編號 3701-3711,機務部概述、通用程序、規章和直屬處室崗位工作程序;
b)《質量管理分冊》:章節編號 3712-3725,該手冊介紹機務部質量分部各崗位職責及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飛機維修質量管理活動的依據;
c)《工程管理分冊》:章節編號 3726-3738,該手冊介紹機務部工程分部技術立法、技術管理,以及對維修計劃、飛機派遣、外委經營、維修成本分析等各方面的規定和各崗位主要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飛機維修技術立法和飛機維修生產計劃與控制的依據;
d)《航線維修分冊》:章節編號 3752-3763,該手冊介紹機務部航線維修分部航線處、維修控制中心( MCC)、電子、電氣、機械各專業崗位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飛機航線維護工作的依據;
e)《基地維修分冊》:章節編號 3764-3776,該手冊介紹機務部基地維修分部飛機定檢、發動機修理、客艙修理、附件和鈑金修理以及工具設備等各處室、各專業崗位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飛機基地維修的工作依據;
f)《航材管理分冊》:章節編號 3777-3788,該手冊介紹機務部航材分部各處室含航材業務處、控制處、航材庫、報關處等職能崗位的具體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航材供應與控制工作的工作依據;
g)《培訓管理分冊》章節:編號 3789-3799,該手冊依據 CCAR-65AA部要求說明機務部培訓依據、目的、方式、制度、各專業培訓大綱及培訓工作程序,是機務部從事機務人員培訓的依據。
3.
1《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由公司總經理授權編寫組編寫,并召集有關人員討論定稿,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印刷成冊。
3.
2印刷并經公司總經理簽批以后的《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送交適航部門審批,經適航部門批準后方可生效。
3.
3批準使用的《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由公司運行標準部統一管理編號,并且確定發放的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應有一份發放清單,其中包括《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編號、存放位置、更換頁記錄等內容。
3.
4每個持有《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負責保證《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的最新有效。在接到更改頁之后,迅速插入《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同時在修訂記錄表上記錄更改日期和更改人姓名,并將簽收單退還運行標準部規章處,表明已做了更改。
3.
5《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應根據實際情況和變化隨時更改,更改工作由規章處統一安排,使用單位和個人將更改內容頁報規章處,各單位更改時發出更改插頁簽收單,以保證每個人的更改均被跟蹤和控制。《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的更改應得到公司分管總經理批準并分別報華東適航處審批、備案。
3.
6公司總經理授權機務部質量分部負責定期對《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持有人的現行有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負有解釋權。其相互關系圖見3.13.1和3.13.2。
3.
7修訂標記
3.
7.1為方便手冊查閱,每次進行手冊修訂時,對當次修訂的范圍進行標記。標記為在頁面未打孔的一側靠修訂內容的邊緣標豎線。
3.
7.2修訂標記只對當次修訂作標記,同時取消上次的修訂標記。
3.
7.3增加或取消文件時,原則上文件號留作備用并標記,在手冊“總目次”、“分目次”以及“總索引”上體現變動。
3.
8修訂記錄表和有效頁面清單(表格)附在目錄內。
3.
9《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附錄所列方案和業務手冊的管理跟蹤插頁和有效性控制由機務部工程分部資料編譯處負責,這些方案和業務手冊的編制、批準、發放、更改和
3《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等管理文件的制定、更改和監督執行
插頁必須嚴格地執行程序規定和審批手續。
3.
10《工程手冊》形成的管理指令系統對機務、飛行、航務、運輸服務、乘務、客艙服務等部門全體職工具有法定的約束力。《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對適航性和質量問題提出的要求是帶有強制性的,所屬各級人員必須充分的、積極的反應。
3.
11《工程手冊》的監督執行關系圖和職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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