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2質量分部負責飛機實際稱重,包括飛機稱重的準備,將重量數據記錄在適當的稱重表格中以及保證稱重設備的正確校準。如機務部完成不了稱重工作,可由外委授權的其它單位執行。
5.
1.3各項完成了的書面文件原件由質量分部保存在每架飛機的單機檔案中。
5.
1.4工程分部對于控制每架飛機和每個型號飛機的重量和重心( CG)負有主要責任。如下所述:
a)對各個不同的重量名詞和標準(空重、使用重量、零燃油重量、著陸重量和總重等)下定義并作成文件;
b)制定并保持一個標準的飛機設備清單,它規定一架飛機的重量和使用重量組成所包括的內容,這個清單包括客艙和駕駛艙的設備、剩余液體和改裝的設備;
c)確定重新稱重、重新構型或重新計算后的每架飛機的空重和重心;
d)保存由于改裝或更改所造成重量和力矩的變化的記錄,跟蹤每架飛機在重量和重心方面的改變;
e)通知運輸服務部、安全技術部、航務部新的飛機重量和重心位置。
5.
1.5在飛機的稱重過程中,須采取正確的方法和預防措施,稱重應在一個封閉的建筑物之內完成,防止風的影響。
5.
1.6任何合適的磅秤只要是經過正確校驗的、校準零位并且根據制造廠家的說明,都可用于稱重,用于稱重的磅枰必須在過去12個月之內由經過批準的機構進行過校準。
5.
2程序表
序號 步 驟 責任部門/崗位 工作 內容 工作要求/標準
1 安排執行 工程分部 PPC 根據稱重計劃,安排稱重時間準備單卡或外委聯系。 符合維修方案要求。
2 實際稱重 質量分部或外委授權的其它維修單位 進行實際稱重,填寫單卡。 保證稱重儀器校準正確。
3 重量和重心的控制 工程分部 對每架飛機和每個型號飛機的重量和重心(CG)負有主要責任: a) 對不同重量名詞和標準的定義并形成文件;b)制定并保持一個標準的飛機設備清單; c) 確定每架飛機的重量和重心;d) 持有重量、重心變化的記錄并跟蹤; e) 通知運輸服務部、安全技術部、航務部新的飛機重量和重心位置。 及時、精確地制定稱重計劃和控制程序,及時通知協調相關部門。
5.3程序示意圖
工程分部 PPC 安排執行稱重計劃
改裝及修理方案的制定、批準、執行程序
MF/0705-8
1簡述與適用范圍
本程序明確了航空公司飛機改裝及修理方案的制定、批準、執行程序。適用于從事航空公司執管飛機維修的航空公司機務部、航空公司分支維修機構和航空公司委托維修機構。
2引用文件
2.1
CCAR-121AA部《民用航空器運行適航管理規定》。
2.2
AC-121AA-01《民用航空器運行適航管理規定》條款解釋。
2.
3《維修工程評估》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空器適航司編譯。
3術語和定義
3.
1改裝: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改變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構形或狀態。
3.
2修理: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恢復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至可用狀態。
3.
3重要修理:指若不恰當地進行,可能明顯影響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結構強度、性能、動力裝置工作、飛行特性或影響適航性的其他特性的修理。重要修理包括按照常規方法或基本操作無法進行的修理。
3.
4重要改裝:指改變航空器、發動機或螺旋槳型號設計的改裝。這種改裝可能會明顯影響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結構強度、性能、動力裝置工作、飛行特性。重要改裝包括按照常規方法或基本操作無法進行的改裝。
4規定
4.
1對航空公司飛機、發動機部件或附件的改裝應以機務部工程分部所發出的工程指令授權。
4.
2對于外委執行的改裝可由工程分部發布技術通告形式授權。
4.
3超出確定的限制或者偏差確定的限制或程序的損傷修理應該以工程指令授權。
4.
4航空公司授權機務部處理有關航空公司飛機的修理和改裝的相關事宜。
5改裝與修理方案的制定、批準、執行程序
5.
1程序的文字表述
5.
1.1改裝與修理方案公司委托機務部工程分部制定,如所依據的是法定技術文件,則由機務部總經理最后批準后即可生效下發執行。
5.
1.2如所需的改裝與修理屬“重要的改裝和修理”,則在制定方案所采用的技術數據、標準、工藝規范均應與民航總局批準的標準相一致。凡超出者,由質量分部協調呈報華東適航處審批。
5.
1.3修理和改裝方案獲得批準后,由工程分部 PPC安排完成,質量分部對完成質量負責并實行監督。
5.
1.4如為重要修理和改裝的作業,在作業實施過程中,質量部門必須考慮下列要求能否滿足:
a)航空公司機務部是否具備作業的資格,是否滿足CCAR-145、CCAR-65AA要求,并持有民航總局頒發的與作業內容相一致的證件;
b)是否有充足的、與作業內容相一致的工具和測試儀器,并處可用狀態;
c)是否采用原制造部門提供或推薦的修理或改裝器材;
d)作業實施過程中質量控制程序以及各類工程問題的處理方法與標準是否符合批準的《工程手冊》、《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的相應規定;
e)如作業改變了經批準的任何重量平衡數據、使用限制條件或飛行性能數據,是否對上述數據做出修正并按程序報批;
f)是否按 ACC-085表進行作業放行。
5.
1.5某些航空公司機務部無法承擔的修理和改裝,可由授權的維修機構制定作業方案,質量分部應對該作業機構應進行全面監督。如為重要修理、重要改裝,則該機構應在:資格、方案的標準、作業的手段、作業的器材、作業的質量、作業的放行滿足上述的 a)~f)的要求。
5.2程序表
5.
3程序示意圖
序號 步驟 責任部門/崗位 工作內容 工作要求/標準
1 制定 工程分部、外委維修機構 制定修理及改裝方案。 符合法定技術文件。
2 批準 工程分部經理、質量分部經理、機務部總經理 批準修理及改裝方案。一旦重要修理與改裝采用的數據、標準、工藝規程超標,由質量分部協調報送華東適航處批準。 符合法定技術文件。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工程手冊 上(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