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146-13 修正案號:39-0882
一. 標題:檢查和修理中央翼油箱周圍結構上的聚合物保護層
二. 適用范圍: 英宇航BAe146服務通告SB28-18中所列的所有BAe-100、-100A、-300、-300A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2-21-01 修正案 39-8381
2.英宇航
BAe146服務通告 SB28-18 (1991年 3月 12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如果中央翼油箱燃油滲漏到客艙內將可能導致火災或爆炸,為防止這類事件發生,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務通告SB28-18的要求,對中央翼油箱處26和29框架上的聚合物保護層進行目視檢查,確定是否有空隙以及是否過厚(過厚的聚合物保護層將妨礙對其下面結構進行目視檢查)。
2.如果沒有發現空隙,且聚合物保護層的厚度不影響對其下面結構進行目視檢查,則不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
3.如果發現有空隙,或者聚合物保護層過厚,在完成本指令1段中所要求的目視檢查后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務通告SB28-18的要求,對中央翼油箱、26和29框架的聚合物保護層再進行一
CAD1992-B146-13 /39-0882
次目視檢查,確定是否有另外的空隙或厚度過厚:
(1)在下一次飛行前,按照英宇航BAe146服務通告SB28-18的要求,對檢查出的空隙進行修理。
(2)如果發現聚合物保護層過厚,應與制廠家聯系,以取得技術支援,并在下一次飛行前按制造廠要求或適航部門批準的方案進行修理。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1月 18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1月 14日
七. 聯系人: 程晉萍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Y005-01R1 修正案號:39-0883
一. 標題:暫停 Y5飛機的游覽及客運飛行二. 適用范圍: 所有Y5型游覽及客運飛機三. 參考文件:
1.飛行不正常事件信息
2.CAAC CAD92-Y005-01,修正案 39-087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2-Y005-01,39-0879 由于АШ62ИР型發動機同樣存在零件供應不足的問題,維修質量
沒有保證,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暫停所有Y5型飛機的游覽及客運飛行。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1月 23日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1月 16日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