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1月 18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1月 18日
七. 聯系人: 何正華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747-11R2 修正案號:39-0886
一. 標題:檢查吊架中梁保險銷
二. 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波音747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電報適航指令 T92-21-51R1 修正案 39-8414
2.CAD92-B747-11R1 修正案 39-0861
3.波音電傳 M-7240-92-2577 1992年 11月 13日
4.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4A2150R1 1992年 11月 1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2-B747-11R1,39-0861
為防止吊架中梁保險銷斷裂今要求如下(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內按1992年4月23日波音服務通告747-54-2069R9,拆下全部老式吊架中梁保險銷并安裝新式保險銷。
B.接到本指令的30天內不得在任何飛機上再使用老式銷子。
C.按本指令D段的要求在C中1.2.3的具體時間內進行檢查。
1.對裝有累計達5000和5000次起落以上的新式銷子的飛機接到本指令后的30天內對2、3發動機的銷子進行檢查。60天內對1、4發動機的銷子進行檢查。
CAD1992-B747-11R2 /39-0886
2.除C.1.中以外的全部飛機2、3發動機中梁保險銷檢查時間為:
(1).對安裝新式銷子累計3000次起落以內或裝有新式銷子不到3年的飛機(以先到為準)或
(2).收到本指令60天內。
3.除C.1.中以外的全部飛機的1、4發動機的銷子的檢查時間為:
(1).在安裝新式銷子累計3000起落之內或裝有新式銷子不到3年的飛機(以先到為準)或
(2).收到本指令90天內。
D.按C中給出的時間依照1992年11月13日波音服務通告747-54A2150R1對已拆掉鑲套的保險銷的每端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檢查其腐蝕情況。
E.檢查時如發現保險銷有腐蝕則在下次飛行前完成下述工作:
1.如果服務通告中規定的保險銷內徑的腐蝕量超過0.010英寸的極限則應用新銷子將其更換,以后則按本指令中的要求對新裝的保銷進行檢查。
2.如果服務通告中規定的保險銷內徑必須清除的腐蝕量超過“輕度”,而等于或小于0.010英寸極限則應按服務通告的說明對銷子進行加工或更換一個新式的銷子,“輕度”腐蝕是指變色或不超過0.001英寸深的斑點,這種腐蝕通常是可以用砂紙打光的,一個被加工后的保險銷(按波音服務通告747 54A2150或747-54A2150R1加工的)必須在累計3000次起落以前或加工后重新安裝3年內,用一個新銷子將其更換(時間以先到為準)。
3.如果屬于輕度范圍的腐蝕,應按服務通告清除腐蝕,以后應按本指令中的H.進行重復性檢查。
F.已被加工的飛機上的保險銷在下次飛行前按波音服務通告747-54A2150R1對已拆鑲套的保險銷的每端進行超聲波裂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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