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B146-02 修正案號:39-0917
一. 標題:檢查前起落架主接頭
二. 適用范圍: 所有BAe146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2-25-08 修正案 39-8423
2.英宇航服務通告 SB.32-131 (1991年 12月 6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由于主接頭裂紋導致前起落架斷裂(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對于安裝了前起落架件號為200876001或200876003的飛機:在累計到達4,000次起落或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0天內(以后到者為準),按照1991年12月6日英宇航頒發的服務通告SB.32-131,對前起落架進行一次電渦流檢查或超高靈敏度的滲透檢查。
a.如果發現了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更換該起落架,或按照制造廠家提供的修理方案或適航部門批準的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b.如果沒有發現裂紋,則每隔4,000次起落重復進行檢查。
2.對于安裝了前起落架件號為200876002、200876004或201138002的飛機:在累計到達16,000次起落或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0天內(以后到者為準),按照1991年12月6日英宇航頒發的服務通告SB.32-131,對
CAD1993-B146-02 /39-0917
前起落架進行一次電渦流檢查或超高靈敏度的滲透檢查。
a.如果發現了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更換該起落架,或按照制造廠家提供的修理方案或適航部門批準的修理方案進行修理。
b.如果沒有發現裂紋,則每隔8,000次起落重復進行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1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3年1月8日
七. 聯系人: 程晉萍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T154-01 修正案號:39-0918
一. 標題:一次性檢查分流器
二. 適用范圍: 所有TY-154M飛機
三. 參考文件: 俄航空出口公司函件 NO.052-3/286 (1992年 12月 7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接廠家通知,要求我國TY-154M飛機的用戶對TY-154M上的分流器
45.
00.5810.320的廠號進行一次性檢查。為此,本指令要求必須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內,對TY-154M飛機上的分流器
45.
00.5810.320的廠號進行一次性檢查。如發現有下述號碼,立即上報我司,以便轉告俄方,進一步采取措施: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