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M53-12-18,圖3的第2張,項目20,25和30。
CAD1992-MULT-14 /39-0911
(2)一旦發現任何部件有損壞,必須按照空中客車公司的用戶電報(AOT)A310、A300-600 5303 R2(92.11)中第4-2節的程序進行更換。
(3)更換后,所有已損壞的部件必須送回空中客車公司。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2月 17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2月 17日
七. 聯系人: 郭奕柏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0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2-B757-14 修正案號:39-0912
一. 標題:檢查后緣襟翼傳動扭力管聯接鍵
二. 適用范圍: 757型系列飛機:生產線號1到411,包括411,和413到432,包括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2-25-01 修正案 39-8416取代 AD90-08-16 修正案 39-6574
2.波音服務函件 757-SL-27-52,1990年 1月 31日頒發
3.波音服務函件 757-SL-27-52B,1990年 4月 30日頒發
4.波音服務通告 757-27-0099,1992年 3月 12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由后緣衿翼傳動扭力管聯接鍵的過量磨損而引起衿翼歪斜,為了防止歪斜衿翼引起的損傷,應完成下列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累計2,000次飛行起落之前,或在1990年5月14日(是CAD90-B757-03 39-0406生效之日)后的200次飛行起落之內,以后到者為準,按照波音757-SL-27-52-B,對扭力管聯接鍵進行檢查。此后,間隔不超過2,000次飛行起落,進行重復檢查。
注:在本指令生效之日前,已按照波音757-SL-27-52或757-SL-27-52-A,對扭力管聯接鍵進行了檢查的飛機,則認為是符
CAD1992-B757-14 /39-0912
合本段要求的。
(1)如果按照該服務函件中所述,對銷子上面部位的測量結果是小于1.8605英寸,但等于或大于1.8533英寸,則在間隔1,000次飛行起落之前,進行重復檢查。
(2)如果按照該服務函件中所述,對銷子上面部位的測量結果是小于1.8533英寸,則在下一次飛行之前,按照該服務函件,更換聯接件。
(b)按照波音SB757-27-0099,用件號為251N4281-20的改進和扭力管組件更換原有的扭力管組件(每側機翼1個),并裝上4個齒輪箱的密封軸套。這就構成了本指令檢查要求的最終措施。
(c)可按照中國民用航空規章第21部(CCAD-21)第69條和70條頒發特許飛行證,以便將飛機調至能完成本指令要求的維修基地或維修單位。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12月 28日
六. 頒發日期:1992年 12月 22日
七. 聯系人: 魏秀云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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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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