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航空器材合格評審委員會( MRB)由機務部總經理、機務部分管航材領導、航材分部經理、質量分部經理、質保處經理、工程分部經理、專職質量檢驗員組成。
3.2
MRB職責
航空公司航空器材合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對航材備件的合格性進行評審,有權要求對不合格航材進行合格化處理或退還不合格航材。
3.
3決策批準、實施、記錄與反饋
根據評審結果,對不合格者要求進行合格化處理或退還不合格航材備件,合格者批準使用。對所評審的航材備件由航材檢驗員全部記錄備案,并要求使用部門就使用結果反饋航材檢驗員,如使用中有異常情況,航材檢驗員應反饋至評審委員會處理。
4評審內容 對航材備件依照 CAAC適航要求的內容進行評審。
5程序的文字表述
5.1在需要對航材備件進行評審時,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提議召開航材備件合格性評審會議,由 MRB委員會提議人提出評審內容和要求,交由評審委員會評審;對不合格航材進行合格化處理,形成的報告決議作為航材入庫收料的合格證明文件予以保存。
5.2程序表
序號 步驟 責任崗位/部門 工作內容 工作要求標準
1 接受審查申請 MRB 按申請方要求了解情況,制定審查計劃。 接到申請后 24小時內作出是否接收其申請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被審方。
2 實施審查 MRB 按不同類型的待審航空器材和備件、按規定和適航標準進行評審制定。 按適航標準和審核計劃分析評審。
3 給定評審意見 MRB 對不同類型的被審材料給定合格或不合格或暫不合格等評審結論。 在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出問題通知書限定改正時限。
4 復審 MRB 復查初審中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逐項復查。
5 公布評審結果和頒證 MRB 公布評審等級,頒布相應合格證。 及時、準確。
5.3 MRB工作程序示意圖
接受審查申請
外購(送修)航材、備件的報告與批準程序
MF/0707-2
1簡述與適用范圍
本程序闡述了航空公司航材及其備件外購、送修的報告與批準程序,適用于航空公司機務部航材分部、航空公司分支維修機構。
2依據文件 AI97031《民用航空器航材適航管理程序》
3術語和定義
3.1
GTA:一般維修協議。
3.2
ROP:最低訂貨點。
4規定
4.
1外購航材任務由航材分部業務處訂貨人員執行。訂貨計劃形成報告,根據訂貨金額大小,逐級報領導批準。
4.
2送修航材由航材分部控制處送修人員執行。送修過程中,修理廠家的選擇、修理價格、航材備件的報廢,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5外購航材、備件的報告與批準程序
5.
1程序的文字表述
5.
1.1訂貨計劃來源
5.
1.1.1根據現有庫存和備件使用記錄,由訂貨人員作常規補充訂貨。
5.1.1.2由
PPC根據飛機維修計劃或航線維護需要,提出訂貨申請,包括緊急訂貨和 AOG訂貨。
5.
1.2 訂貨計劃報告的批準 訂貨人員根據訂貨計劃,通過多方詢價、比較、還價、確認后形成報告,上報航材分部經理批準。
5.2程序表
序號 步驟 責任崗位/部門 工作內容 工作要求 /標準
1 現有庫存及使用情況記錄,生產計劃、航線維護需要。 航材分部業務處、工程分部PPC。 根據現有庫存和備件使用記錄制訂常規補充訂貨計劃。提出因維修需要航材的訂貨申請。 庫存低于最低庫存或最低訂貨點( ROP)則需重新訂貨。訂貨申請應內容清楚,標明急緊程序。
2 訂貨計劃 航材分部業務處 根據訂貨申請或查庫情況制定訂貨計劃 要求訂貨計劃符合實際需要
3 詢價、比較還價、確認 航材分部業務處 多方詢價、橫縱向比較,確認最低報價。 選擇交貨期短,價格優惠、質量有保證的貨源。
4 形成報告 航材分部業務處 制作申請訂貨報告。 報告內容與所選報價相符。
5 批準 航材分部直至公司主管總經理 審核批準報告內容。 按金額大小分別由授權人批準。
6 執行 航材分部業務處 執行跟蹤合同執行業情況。 要求執行情況與合同內容相符。
5.3程序示意圖
現有庫存及 使用記錄
根據維修需要制定訂貨計劃
詢價、比較還價、確認
形成報告
批準
執行
6 送修航材備件的報告與批準程序
6.
1程序的文字表述
6.1.1
修理廠家的選擇
所有可供選擇的廠家,必須擁有 FAA和 CAAC頒發的(對于國外廠家)或 CAAC頒發的(對于國內廠家)維修許可證,能夠提供相應的修理檢驗合格證,并與“航空器材公司”簽訂有一般維修協議( GTA)協議。由航材分部經理、主管送修副經理、控制處經理和質量分部經理組成評審小組,每年一次對修理廠家進行評審,擇優選擇修理廠家,與新的合格的修理廠家簽訂一般維修協議( GTA)協議,并列入主修理廠家清單。
6.1.2
修理價格批準 送出的航材經廠家初步檢測,給出修理報價。根據金額,由相關領導批準、準予修理。
6.1.3
航材備件的報廢批準(見《機務部管理手冊》中《航材管理分冊》的“報廢航材的審批程序”)。
6.
2送修航材備件的報告與批準程序工作程序表
序號 步驟 責任崗位/部門 工作內容 工作要求 /標準
1 不可用件退料 基地維修分部航線維修分部 退還不可用件至航材分部。 退料單與實物相符,并注明拆換理由及要求的修理等級。
2 報廢申請與批準 航材分部質量分部 確定并申請不可用件的報廢,交相關領導批準。 經濟性報廢由航材分部批準,技術性報廢由工程分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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