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3.3推遲維修項目對應的非例行工卡由基地維修分部工藝技術處交由工程分部 PPC進行處置。
3.
1.4非例行工卡樣表見《飛機維修質量保證手冊》。
3.
1.5非例行工卡只填寫一項故障或缺陷,要求描述準確、指明位置、件號,并盡可能詳細描述排故的步驟及參照的資料、章節、頁號。
3.
1.6每份非例行工卡應填寫飛機號(發動機序號)、日期、工卡號。工卡號應連續、系統地編排。
3.
1.7非例行工卡的存擋
3.
1.7.1工程分部 PPC應將完成的非例行工卡輸入計算機系統,并將原始卡送交質量分部質保處。
3.
1.7.2質量分部檢驗員應在計算機中查看有關的非例行工卡完成情況。
3.
1.7.3質量分部質保處應將完成的非例行工卡存入單機檔案中。
3.
2航線運營中的非例行維修
3.
2.1飛機在航線運營中發生的故障/缺陷,可被確定為航線運營中的非例行維修項目:
a)機組反映的故障/缺陷;
b)航線維修人員檢查發現的故障/缺陷;
c)不包括特殊檢查項目。
3.
2.2所有航線運營中的非例行維修項目應在本次維修活動中及時處置,將其排除/糾正或推遲維修。
3.
2.2.1如資源充足,該項非例行維修項目不得推遲,必須即日完成。
3.
2.2.2如資源不足或飛機派遣原因導致某個項目不能完成,應按本手冊的“推遲維修項目的分析、處理和批準程序”實施推遲維修操作,并按有關程序進行處置:
a)符合《最低設備清單》的項目,按保留故障程序執行;
b)不影響適航性和安全性的項目,如客艙維修記錄本中的一些報告內容,這些項目可以推遲到下一次有維修機會時予以解決;
c)有些項目不符合上述的標準或不適合推遲,必須得到質量分部經理的同意和批準,才允許推遲。
3.2.3航線中的任何非例行維修項目的推遲必須加以記錄和控制。此責任由航線維修分部技術服務處和質量分部質檢處承擔:
a)質量分部質檢處負責對故障保留項目進行控制;
b)航線維修分部技術服務處負責對不影響飛機適航和安全的推遲項目進行控制。
3.
2.4對所有航線非例行維修項目的處置(包括故障/缺陷的描述、采取的排故/糾正措施或推遲維修情況)都應記錄在飛機飛行記錄本中或客艙維修記錄單中。
3.
2.4.1對于屬于必檢項目級別的故障/缺陷,必須有“ RII”字樣識別,并有經授權、有資格的檢驗員進行檢查、驗收并簽署。
3.
2.4.2部件更換,必須記錄部件的名稱、裝上拆下的部件件號和序號。
3.
2.5飛機的適航放行:滿足以下要求即構成這架飛機的適航放行,整機放行人員可在飛行記錄本上簽署放行:
a)完成航線運營中的例行維修工作后的記錄和簽字(在飛機飛行記錄本中);
b)完成航線運營非例行維修工作后的記錄和簽字(在飛行記錄本和/或客艙維修記錄本中)。
3.
3其它部門的責任
3.
3.1基地維修分部工藝技術處收回定檢工卡后應對其進行檢查分類,檢索出推遲維修的非例行工卡,并將其遞交到 PPC。
3.3.2
PPC應根據推遲維修的生成原因分別處置:
a)屬于停場不足的,應根據該項目的計劃工時、難易程度,將此工卡安排在航后或最近一次定檢時完成,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最低檢修周期;
b)屬技術原因的,立即將其轉交工程分部工程處制訂方案。工程處確定方案后交 PPC安排實施;
c)屬于工具設備、航材等缺乏原因的,應由 PPC做準備或按定貨程序向航材分部申請訂貨,條件具備(貨到)后,由PPC通知航線維修分部 MCC安排實施或在最近停場日由基地維修分部實施。
3.3.3航材分部接到定貨通知單后應及時借件或定貨,貨到后立即通知 PPC。航材分部還應根據附件庫房掛零或無庫存記錄等問題,找出原因并制定解決辦法。
飛機無損檢測分類與工作程序
MF/0710-26
1簡述與適用范圍
本文闡述了飛機無損檢測分類、人員資格要求、職責和工作程序,適用于航空公司機務部等相關部門、航空公司分支維修機構和航空公司委托維修機構。
2術語和定義無損檢測(NDT):一種非破壞性的檢驗 /探傷方法。
3無損檢測的分類
常規無損檢測類別有:滲透、磁粉、超聲波、渦流、射線等。
4無損檢測人員的資格要求
4.
1所有從事無損檢測的人員均應受過專門訓練,具有基本專業知識,能正確操作和判斷故障缺陷。
4.
2持有下列類別執照的人員,可以進行所持執照規定類別的無損檢測工作:
a) Ⅰ級執照:持有Ⅰ級執照的人員,應能夠完成預定的無損檢測工作;
b)Ⅱ級執照:持有Ⅱ級執照的人員,除能夠完成Ⅰ級執照持有人所實施的無損檢測工作外,還應能夠調節測試設備,并將測試結果與調定的標準結果進行比較做出評價;
c)Ⅲ級執照:Ⅲ級執照持有人,除能夠實施Ⅰ級、Ⅱ級執照持有人的無損檢測工作外,還要求能夠組織無損檢測的綜合系統工作。
4.
3持有無損檢測人員的執照(合格證)
4.
3.1申請無損檢測各類執照的申請人,應通過下列方面的考核,以證明他們符合所要求的標準。
4.
3.1.1身體健康。
4.
3.1.2經過無損檢測的專門培訓。
4.
3.1.3具有一定的機務維修經驗和技能。
4.
3.2無損檢測執照(合格證)的有效期為 3年。如身體健康狀況證明合格(醫師證明),并按其持有執照的類別持續擔任無損檢測者,3年之后進行相應延期考試,通過后再延長有效期3年。
每滿 6年,須重新經過換證考試。諸如此類順延。
4.
4無損檢測人員職責
4.
4.1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解決檢測工作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
4.2熟悉各檢測方法的工作原理、基礎理論、應用范圍及局限性,并按指導文件進行儀器設備的安裝和特定的校準。
4.
4.3根據確定的說明書,編制儀器檢測工藝,獨立地實施無損檢測工作,根據標準和規范正確評定檢測結果,并撰寫和簽發檢測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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