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決定和安排航線維修分部和基地維修分部之間的保留工作交接,檢查重大故障和重復性故障的排除情況;在實施重大故障排除時,有權調動有關分部人員以滿足維護工作的需要,把好適航放行關;
e)當發生重大事件時,直接報告公司總經理,同時報公司值班經理和機務部總經理;
f)協助機務部分管行政的領導處理當天的行政事務和非生產用車的派遣與控制。
2.2
MCC值班調度員
2.2.1
MCC值班調度員由 3人組成,分別是 1號調度員(即主調)、2號調度員(即副調)和 3號調度員(負責生產協調)。值班日的一切工作由1號調度員負責,2號和3號調度員輔助 1號工作。
2.2.2
MCC值班調度員由 MCC經理指派和調配, 建立輪班表,確定輪班方式。調度員在值班日應嚴守崗位,分工協助明確。
2.2.3
MCC值班調度員的職責:
a) MCC值班調度員在機務部值班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展開工作;
b)按 MCC職責要求(見本手冊“維修控制中心”一節)完成值班日的日常工作和特殊情況處置;
c)下達生產指令和相應各類工卡(包括工程指令等)并負責回收,并依據程序反饋或存檔。
2.
2.4航線維修分部技術服務處工程師職責:
a)向航線處和外站提供技術支援;
b)對排除不了的飛機系統故障進行評估,排除重復性故障,設計并實施特殊修理;
c)重大和疑難故障報工程分部協調解決。
2.
2.5質量分部航線值班檢驗師職責:
a)向質量分部經理匯報工作,轉達 MCC有關航線的要求;
b)完成航線必檢項目的檢查、驗收,完成航線保留故障審批手續;
c)監督檢查航線維修活動的工作質量和標準、規范、程序的執行情況,以保證各項維修活動符合適航要求。
2.3機務部有關分部根據自己的工作任務應建立分部值班制度:
a)航線維修分部應設立分部值班經理;
b)基地維修分部應設立值班員;
c)航材分部應設立值班經理。
d)工程分部應設立值班工程師。
2.
3.1分部值班員應主動配合 MCC調度員的工作,服從機務部值班經理或 MCC值班調度員的指揮,并完成兩者下達的各種生產指令和協作配合指令。遇有問題立即報告本分部經理解決,直到完成任務。
2.
3.2在值班期間,各分部值班員應堅守崗位,遇有問題發生時及時向現場維修人員提供技術支援和質量檢驗,以確保維修質量和飛機適航放行的可靠性。
2.
3.3各分部值班人員應密切配合,各盡職責,嚴格按工作程序完成生產任務,保證分部間的協作和工作銜接順暢。
3生產會議制度
3.
1機務部生產會議的目的
3.
1.1傳達公司生產會議的有關內容和對機務部下達的生產任務。
3.
1.2檢查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檢查上次會議決議和有關指示的執行情況。
3.
1.3協調各分部之間的工作關系,解決當前生產中的緊急問題,提出改進和解決辦法,并形成決議。
3.
1.4安排布置下一步的生產計劃。
3.
2生產會議由機務部值班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各分部經理或分部經理指定人參加。
3.
3質量分部負責生產會議的記錄和整理,通報各分部并在月底填寫安全會議記錄單報安全技術部。
3.4工程分部
PPC及時跟蹤和控制生產會布置的生產計劃的落實情況。
4維修生產的組織、控制保障體系運行圖
維修控制中心
MF/0706-3
1MCC組織機構、人員和設施
1.1
MCC組織機構
1.2
MCC調度員的資格要求
1.
2.1有效的維修人員執照(A&P)。
1.
2.2具有豐富的飛機維修經歷和經驗。
1.
2.3了解適航性放行、必檢項目及推遲維修的原則、程序和知識。
1.
2.4了解一般維修原則,解決航線維修中出現的問題。具有機上排故維修、車間修理實際操作等實踐經驗。
1.
2.5了解飛機本身各主要系統的工作原理。
1.
2.6了解航空公司《工程手冊》和《機務部管理手冊》中的維修政策程序,熟悉客運部和飛行部的業務。
1.
3維修控制中心( MCC)職能
1.
3.1根據營運機隊規模和公司營運航線的結構,通過與航線維修分部和基地各部門之間保持
1.2.2.1 正式或非正式的系統培訓。
1.2.2.2 飛機和發動機系統實際維修經驗,含排故技能。
1.2.2.3 最低設備清單( MEL)政策、規定。
不間斷通訊聯系,掌握使用中的飛機狀態,協調飛機維修活動,特別是航線維修活動。
1.
3.2根據飛機維修要求和飛行計劃變更,與公司飛機簽派、客運部航班管理處和運輸服務部商務調度進行協調。
1.3.3
MCC應具備以下設施
1.
3.3.1技術參考資料。
1.
3.3.2航班動態板和圖表。
1.
3.3.3通訊設備:
a)與飛行中的飛機聯系:話音系統和航空無線電尋址和報告系統( ACARS)系統;
b)與外站或在外場停留的飛行機組聯系:無線電、各種電話、傳真等;
c)與基地各部門聯系:步話機、電話、計算機網絡和傳真等。
2維修控制中心的職責
2.
1飛機航線和跟蹤
2.1.1
MCC負責跟蹤每一架營運中的飛機,并確定其技術狀態。
2.
1.2跟蹤每一架飛機并與原定航線比較,根據需要及時調整航班計劃。
2.
1.3根據換機的時機和影響因素等,與公司簽派和客運部航班管理處協商后,批準更換飛機。
2.
1.4通過對講機、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與機組和航線維修分部及外派、外委維修人員聯系,查明飛機的故障性質和嚴重程度以及維修活動的進展和效果。
2.
2航線維修支援
2.
2.1的運轉與飛機營運和飛機維修活動相一致,即只要有飛機還未技術放行, MCC就應運轉。
2.
2.2負責支援所有飛機經停站的維修要求,確保飛機的放行符合適航要求。支援的項目包括: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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