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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氣靜溫表,或可將其指示換算為大氣靜溫的大氣溫度表;
(2) 帶秒針的或數字式的顯示時、分、秒的時鐘;
(3) 航向指示器(無陀螺穩定的磁羅盤)。
(b) 每一駕駛員工作位置處必須安裝下列飛行和導航儀表:
(1) 空速表。如果空速限制隨高度變化,則該表必須指示隨高度變化的最大允許空
速VMO;
(2) 高度表(靈敏型);
(3) 升降速度表(垂直速度);
(4) 帶有側滑指示器(轉彎傾斜儀)的陀螺轉彎儀,但按有關營運條例裝有在36
0度俯仰和滾轉姿態中均可工作的第三套姿態儀表系統的大型飛機,只需有側滑指示器;
(5) 傾斜俯仰指示器(陀螺穩定的);
(6) 航向指示器(陀螺穩定的磁羅盤或非磁羅盤)。
(c) 飛機應根據下列規定的情況安裝相應的儀表設備:
(1) 渦輪發動機飛機和VMO/MMO 大于0.8VDF/MDF 或0.8VD /MD 的飛
機,需有速度警告裝置。當速度超過VMO+6節或MMO+0.01時,速度警告裝置必須向
駕駛員發出有效的音響警告(要與其它用途的音響警告有明顯區別)。該警告裝置的制造允差
的上限不得超過規定的警告速度;
(2) 有壓縮性限制而本條(b)(1)要求的空速指示系統未向駕駛員指示MMO 的
飛機,在每一駕駛員工作位置處需有馬赫數表。
§25.1305 動力裝置儀表
所需的動力裝置儀表規定如下:
(a) 各種飛機
(1) 每臺發動機一個燃油壓力警告裝置,或所有發動機一個總警告裝置,并有分離
各單獨警告的措施;
(2) 每個燃油箱一個燃油油量表;
(3) 每個滑油箱一個滑油油量指示器;
(4) 每臺發動機的每個獨立的滑油壓力系統一個滑油壓力表;
(5) 每臺發動機一個滑油壓力警告裝置,或所有發動機一個總警告裝置,并有分離
各單獨警告的措施;
(6) 每臺發動機一個滑油溫度表;
(7) 火警指示器;
(8) 每個加力液箱一個液量指示器(和飛機運行中液體的使用方式相適應)。
(b) 活塞發動機飛機 除本條(a)要求的動力裝置儀表外,還需裝有下列動力裝
置儀表:
(1) 每臺發動機一個汽化器空氣溫度表;
(2) 每臺氣冷發動機一個氣缸頭溫度表;
(3) 每臺發動機一個進氣壓力表;
(4) 每臺發動機一個燃油壓力表(指示供油壓力);
(5) 無自動高度混合控制器的每臺發動機,一個燃油流量表或一個油氣混合比指示
器;
(6) 每臺發動機一個轉速表;
(7) 屬于下列任一情況的每臺發動機,一個在飛行中向飛行機組指示功率輸出變化
的裝置:
(i) 裝有由功率輸出測量系統啟動的螺旋槳自動順槳系統;
(ii) 發動機活塞總排氣量等于或大于33,000
3
毫升(2,000英寸 )。
(8) 每具可反槳的螺旋槳一個指示裝置,在螺旋槳反槳時向駕駛員發出指示。
(c) 渦輪發動機飛機 除本條(a)要求的動力裝置儀表外,還需裝有下列動力裝
置儀表:
(1) 每臺發動機一個燃氣溫度表;
(2) 每臺發動機一個燃油流量表;
(3) 每臺發動機一個轉速表(指示有規定限制轉速的轉子轉速);
(4) 如果發動機起動機既未按連續使用設計,又未設計成在其失效后能防止危險,
但是可能被連續使用,則每臺起動機應有一種向飛行機組指示其運轉狀態的裝置;
(5) 每臺發動機一個動力裝置防冰系統功能指示器;
(6) §25.997要求的燃油濾網或燃油濾,應有一個指示器,在濾網或油濾的
臟污程度影響§25.997(d)規定的濾通能力之前即指示出現臟污;
(7) §25.1019要求的滑油濾網或滑油濾,如果沒有旁路,則應有一個警告
裝置,在濾網或油濾的臟污程度影響§25.1019(a)(2)規定的濾通能力之前向駕
駛員警告出現臟污;
(8) 防止燃油系統部件被冰堵塞的任何加溫器,應有一個指示其功能是否正常的指
示器。
(d) 渦輪噴氣發動機飛機 除本條(a)和(c)要求的動力裝置儀表外,還需裝
有下列動力裝置儀表:
(1) 一個向駕駛員指示推力或與推力直接有關的參數的指示器。其指示必須以對推
力或該參數的直接測量為依據。該指示器必須能指示發動機故障、損壞或性能降低所造成的
推力變化;
(2) 每臺裝有反推力裝置的發動機一個位置指示器,當反推力裝置處于反推力位置
時向飛行機組發出指示;
(3) 一個指示轉子系統不平衡狀態的指示器。
(e) 渦輪螺旋槳飛機 除本條(a)和(c)要求的動力裝置儀表外,還需裝有下
列動力裝置儀表:
(1) 每臺發動機一個扭矩表;
(2) 每具螺旋槳一個位置指示器,在螺旋槳槳葉角小于飛行低距位置時向飛行機組
發出指示;
(3) 【〔刪除〕】
(f) 裝有增大功率(推力)的液體系統(燃油除外)的飛機,必須裝有一個經批準
的向飛行機組指示該系統功能是否正常的裝置。
〔1995年12月18日第二次修訂〕
§25.1307 其它設備
所需的其它設備規定如下:
(a) 【〔備用〕】
(b) 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電源;
(c) 本部規定的電氣保護裝置;
(d) 兩套雙向無線電通信系統,每套系統的控制裝置可從每個駕駛員的工作位置進
行操作,其設計和安裝需保證一套系統失效時不影響另一套系統工作。允許使用公共的天線
系統,只要表明使用后仍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e) 兩套無線電導航系統,每套系統的控制裝置可從每個駕駛員的工作位置進行操
作,其設計和安裝需保證一套系統失效時不影響另一套系統工作。允許使用公共的天線系統,
只要表明使用后仍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f) 【〔刪除〕】
(g) 【〔刪除〕】
(h) 【〔刪除〕】
〔1995年12月18日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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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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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類飛機適航標準R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