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單稱否定判斷;
③特稱肯定判斷;
④特稱否定判斷;
⑤全盛肯定判斷;
⑥全盛否定判斷。
(2)聯言判斷:是斷定幾種事物情況共存的判斷。
(3)選言判斷:是斷定在幾種可能情況下,至少有一種情況存在的判斷。又分為相容
選言判斷和不相容選言判斷。
(4)假言判斷:它是反映事物之間條件關系的復合判斷。在假言判斷中表示條件的判斷叫做前件,表示結果的判斷叫后件。假言判斷又分為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和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二)推理
1.定義
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導出一個未知的結論的思維過程。其作用是通過已知的知識獲得未知的知識,特別是可以獲得不可能通過感覺經驗掌握的未知知識。推理主要有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考察某類事物的全部對象,而只根據部分對象做出的推理,不一定完全可靠。推理是形式邏輯,是研究人們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一些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
推理則是從已知的事物屬性和關系中推導出未知的屬性和關系的思維活動,是按照某種策略從已知事實出發推出結論的過程,是知識的運用過程。
推理是在判斷的基礎上進行的,在若干個判斷之間建立或發現合乎邏輯、合乎規律的關系,得出新的判斷和結論,就是推理的過程。因此,推理也是“從已知中發現未知”的創造性思維活動。推理的過程就是對問題求解的過程。
2.推理的種類
(1)按照搜索方向的不同,把產生式系統的推理分為正向推理、逆向推理和雙向推理。
正向推理是從已知事實的一個初始狀態開始直到目標狀態的推理過程。推理前,需要事先提供一批事實,并存入事實庫;推理時,正向推理機不斷將這些事實和規則的前提條件進行比較,將匹配成功的規則結論作為新的事實存入事實庫,直到沒有被匹配的事實為止。正向推理通過給定目標狀態來控制推理結束。正向推理又稱為事實驅動推理。
逆向推理是從已知目標出發,然后試圖尋找支持結果的事實。如果這些事實得不到滿足,則將這些事實作為新的手段,繼續尋找新的支持事實,直到所有的假設都得不到滿足,推理才算失敗。逆向推理又稱為目標驅動推理。
正向推理和逆向推理各有優點和不足,正向推理算法簡單、容易實現,但由于采用盲目搜索,難免會求解許多與目標無關的子目標,推理效率較低;逆向推理由目標驅動,從一組假設出發驗證結論,目的性強,推理效率高,但目標的選擇具有盲目性,可能會求解很多假目標,當目標空間很大時,推理效率不高。
為了克服正向推理和逆向推理的不足,利用兩者的長處,又有學者提出了雙向推理,即正向推理和逆向推理同時進行。雙向推理同時從目標向事實推理和從事實向目標推理,并在推理過程中比較目標和事實的匹配,直到目標和事實匹配成功,完成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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