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區分為使用參數與合同參數兩大類。
(()可供選擇的民用飛機可靠性、維修性參數見表民用飛機可靠牲維修性參數。 ’"可靠性、維修性參數及其量值的轉換模型利用轉換模型可以將使用參數———出勤可靠度(或延誤率)轉換為合同參數———
平均故障間隔時間(或故障率)和平均修復時間(或修復率)。見表 ) *’ *)。表 ) *’ *+,用比例組合法建立的轉換模型
序號 轉換的參數 轉換模型 符號說明
使用參數 合同參數
出勤可靠度 -.(或延誤率 /-0) 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123(或故障率 ) 新 4 老 5 /-0新 /-0老 新(老) 4 123新(老) /-0新(老) 4 * -.新(老) 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故障率 /-0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延誤率 123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出勤可靠度 "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修復率 6%7新(老)一新研(相似)產品的平均修復時間
’ 出勤可靠度 -.(或延誤率 .-0) 平均修復時間 6%7,(或修復率 ") "新 4 "老 5 /-0老 /80新 "新(老) 4 6%7新(老) /-0新(老) 4 * -.新(老)
為保證轉換模型的正確性,其基本要點是: "產品是相似的,即產品在功能、技術水平、復雜程度、航線結構、維修及保障等方面均相似; "建立有效、健全的可靠性、維修性信息系統,以保證收集到的相似產品有關的 •9)9•
出勤可靠度(或延誤率)、平均故障間隔時間(或故障率)、平均修復時間(或修復率)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明確新研(或相似)產品的單機配套數。
第三節 可靠性、維修性要求確定的原則與程序
一、軍用飛機可靠性、維修性要求確定的原則與程序
參數選擇的原則與依據應根據軍用飛機的型別、產品類別、使用要求、維修方案、需要與可能在表 % &’ & (中選取可靠性、維修性參數。
()飛機的型別:可按飛機的用途或特點區分為殲擊機、轟炸機、教練機、運輸機、直升機等。例如:殲擊機主要用于空中作戰,其整機可靠性、維修性參數可選擇:出動架次率()*+)、任務成功概率( ,)、平均故障間隔飛行小時( /010)、每飛行小時直接
-.維修工時( 23-0)等。教練機主要用于平時訓練,其整機參數可選擇:再次出動準備時間(//4)、平均故障間隔飛行小時( /010)、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費用( .3-0)、平均修復
時間( -5)等。
(’)產品的層次。可區分為:飛機整機、發動機、機載導彈、飛機分系統、機載設備和重要零部件等。對于發動機可選擇空中停車率()60*)提前換發率()789)等參數。對機載導彈可選擇平均維修間隔掛飛小時等參數。對影響飛行安全的飛機分系統,如飛行控制系統,可選擇損失概率( ,2),對一般的機載設備可選擇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10)、平均修復時間(-5)等參數。(:)使用要求。和平時期軍用飛機主要用于訓練,應重點考慮其經濟性,整機可選擇使用可用度( 4;)、平均故障間隔飛行小時( /010)、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工時
(23-0)、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費用( .3-0)等參數。戰爭期間,軍用飛機主要用于作戰,應重點考慮其戰備完好性和任務成功性,整機可選擇出動架次率( )*+)、再次出動準備時間(/4/)、無維修待命時間( /42)、任務成功概率( ,)等參數。對于不可修復
-.的產品可選擇故障前平均時間( //0)、平均維護時間、使用期限。對經常處于儲存狀
態或有儲存期要求的產品,如機載導彈、橡膠制品及其他非金屬件等可選擇儲存可用度(4*)、儲存期限( 2*)等。對裝有機內測試設備的分系統或機載設備、可選擇故障檢測率()03)、故障隔離率()0<)、虛警率()04)、不能復現率( ).=3)、重測合格率( );>)等
參數。(()預期的維修方案。包括維修級別、維修工作要求、維修資源要求等。如采用定時維修方式的機體結構件、發動機重要部件和機載設備,可選擇首次翻修期限、翻 •@%?•
修間隔期限、總壽命( ")。對采用視情維修或狀態監控方式的分系統和機載設備可選擇平均故障間隔時間()、平均預防性維修間隔時間( %&)、平均非計劃,維修間隔時間(’&)、平均修復時間(&())、最大修復時間( &*+,())。對維修資源有嚴格要求的軍用飛機可選擇平均需求間隔時間(-)。
(.)驗證方法。采用外場飛行驗證的軍用飛機應選擇使用參數,如:出動架次率
(/01)、任務成功概率(%&2)、平均故障間隔飛行小時()、空中停車率(/30)、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工時( "-&)、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費用( 2-&)等。采用內場試驗驗證的飛機系統、分系統、機載設備選擇合同參數,如: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故障前平均時間()、平均修復時間( &())、每工作小時直接維修工時( "-&4)、故障檢測率
(/-)、故障隔離率(/3)、虛警率(/5)、首次翻修期限等。
(6)參數的相關性和綜合性。例如:固有可用度( 53)是由平均故障間隔時間
()和平均修復時間( &())構成,為達到彼此協調,一般只需選用其中任意兩個參數。同理,平均維修間隔( &)是由平均預防維修間隔時間( %&)和平均非計劃維修間隔時間(’&)構成;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費用( 2-&)由每飛行小時的維修器材費用( 2&&)和每飛行小時直接維修工時( "-&)乘以單位工時費構成。一般也只選
其中兩個參數。對于性質相同的使用參數和合同參數,凡是可利用表 6 78 7.中的轉換模型進行轉換的,一般只選其中一個參數。同類且性質相近的參數,如任務成功概率( %&2)、任務可靠度(9&)或不能復現率(/2:%)、重測合格率(/4;)也是一樣。
(<)產品的重要度。即該產品的故障對飛機安全性、任務成功性的影響程度。重要度高的產品除選擇可靠性、耐久性有關的參數外,還應選擇與安全性有關的參數,如損失概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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