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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面事件沒有向任何國家當局報告。然而,基于行業經驗,能夠對停機坪事故的原因做出如下一般性闡述:
a) 規章或標準操作程序 (SOP) 不充分或沒有得到遵守。
b) 紀律差和缺乏監督引起許多事故 (尤其是由于車輛速度過快造成的事故) 。
c) 設備 不正確使用或濫用地面服務設備可導致停機坪事故。
d) 動態環境 持續運動 (和混亂) 的動態環境甚至對于有經驗的人員來說保持情勢了悟都是困難的。
e) 天氣 限制人的行為能力。
f) 培訓與風險暴露 公司通常對需要技能的員工進行充分的培訓。然而在停機坪上每天暴露在重大風險中的大
量相對來講無需技能的工人通常很少能接受到安全培訓和監督。
g) 人的行為能力 停機坪事故通常涉及人的因素,這些人的因素起因于人的判斷錯誤、視力模糊、緊張、分心、
時間 (或同事) 的壓力、自滿、無知、疲勞和監視或監督不夠。
停機坪的安全管理
18.5.6 停機坪上的工作運行會出現目標經常相互沖突的情景,需要迅速做出風險管理決策。要想在安全要求與
為了使航空器迅速做好回程飛行準備以避免航班延誤和中斷而造成的操作壓力之間取得平衡,就需要在二者之間進
行權衡。在執行標準操作程序時走捷徑有助于準時起飛,通常還不會有負面后果。工人由于沒有保持工作的正常運
轉,可能會受到嚴厲批評 (甚至可能受到處罰)。然而,如果他們所遵循的習慣做法導致了事故的出現,他們也會受
到“懲罰”。如何打破這種惡性循環呢?
18.5.7 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及相應活動的三個基礎在第5 章已經討論過了。經過較小的修改,它們就可以用于
預防停機坪事故。值得特別考慮的一些因素包括:
a) 結合員工能力進行有組織的培訓,包括:
1) 安全指導;
2) 地面保障設備的安全操作;
18-10 安全管理手冊 (SMM)
3) 遵守標準操作程序的必要性;
4) 技能培訓,例如,場面信號指揮;季節性技能如除冰;
b) 理解、實踐與執行明確實用的標準操作程序;
c) 實施鼓勵地面服務人員參與的危險及事故征候報告系統;
d) 對停機坪的意外事故進行適當的調查,尤其是強調人的行為能力方面;
e) 有效地搜集及分析相關的地面安全資料;
f) 為所有停機坪員工培養積極的安全文化,使他們做自己安全記錄的“主宰”;
g) 在安全委員會 (或許還包括一個單獨的地面安全小組委員會) 內有地面裝卸人員及服務人員代表;
h) 把關于識別出的危險及所采取的減少或消除危險的行動的信息反饋給員工;
i) 持續實施加強安全意識的方案;
j) 監視地面系統安全 (通過定期的評估及審計來完成)。
車輛的運行
18.5.8 對停機坪上的航空器進行保養/地面服務需要許多車輛。配餐車、加油車、行李/貨物裝運設備和清潔車
等各種車輛幾乎同時聚集到航空器周圍,以便趕上計劃的回程飛行準備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碰撞的風險時時存在,
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能性很大。在限制區域內或接近航空器的地區車輛超速是停機坪事故的主要原因。為減少事故
風險,需要采用系統的方法組織和控制停機坪上的車輛交通。
18.5.9 停機坪的大部分車輛的操作者不是機場經營人的員工。他們也許為諸如航空公司、加油公司和配餐和清
潔公司等服務提供者工作。他們中的很多人不受機場經營人的管理,然而,他們在停機坪上開車通常都需要機場經
營人頒發的某種形式的許可。下面是機場安全委員會和安全經理應該考慮的安全管制車輛的一些方法:
a) 車輛管制計劃 這個計劃通常由機場經營人制訂,并適用于所有停機坪區域和在這些區域運行的車輛。要求
所有機場的承租人都了解并遵循該計劃。計劃中應規定交通流量、車輛運行規則、用于車輛的標志和標記,
以及交通管制裝置。
b) 車輛運行標準 這些標準是車輛在機場運行的基本“交通規則”—— 包括速度限制及接近航空器的距離限
制、通行權等。通常機場當局根據主要用戶的建議,并在他們的協助下制定該標準。
c) 車輛限制 一項基本規則是把停機坪內的車輛數量限制在完成工作所需的最低數量上。每輛車都必須被證實
有理由在停機坪上運行。所有車輛都必須是公司所有的,不準有私人車輛。
d) 車輛操作者的培訓 停機坪內所有司機在被允許在停機坪內操作車輛之前必須接受培訓 (也許還要獲得資格
認證)。培訓計劃可由機場經營人或由機場的主要承租人按照機場經營人的指導方針執行。
第18 章 機場運行 18-11
e) 強制執行 對空面車輛的運行和計劃成功與否取決于能否執行和遵守運行標準。需要進行密切的監督和監
視,以確保停機坪的所有用戶都維護所要求的安全標準。這包括對那些不遵守規定的人采取的強制行動。
18.6 機場安全經理在地面安全中的職責
18.6.1 機場安全經理能為地面安全和運行的有效性做出重大貢獻。地面安全要同飛行安全一樣采用同樣的系統
方法并受到同等程度的嚴密關注。因此,機場預防地面事故的方案應該包括安全管理體系的全部要素 (危險及事故征
候報告系統、安全委員會、風險管理過程、適當的調查、安全監督等) 。成功的機場安全管理體系需要在機場各個不
同用戶和安全經理之間建立可靠的工作關系。安全經理應該關注在機場的下述領域要有充分的預防地面事故的防護
機制:
a) 日常的機場維護 (鋪筑的和未鋪筑的道面、照明、標志和標記等) ;
b) 計劃的新建筑;
c) 機場和停機坪的檢查,包括對外來物損壞的控制 ;
d) 車輛運行管制;
e) 野生動物危險的控制,尤其是鳥類;
f) 跑道侵入;
g) 除雪和除冰;
h) 事件報告和調查程序;
i) 應急預案的制定;
j) 安全委員會,特別是停機坪安全委員會;
k) 本地的安全信息的溝通。
18.6.2 圖18-1 顯示的是安全管理體系在機場的使用以及安全經理在這一過程中的職責。
18-12 安全管理手冊 (SMM)
國家和國際的
立法、規定、
標準和做法
事故/事故
征候的報告
和調查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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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O安全管理手冊(SMM)(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