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F100-08R4修正案號:39-1748
一. 標題:修訂飛行手冊 /改裝-直流匯流條轉換系統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列在FOKKER公司SB F100-24-032上的F.28MK.01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荷蘭適航當局頒發的適航指令 BLA 1995-089/4(A);
2.FOKKER公司頒發的 SB F100-24-032和 F100-24-034(REV.1),都為 1996.9.12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5-F100-08R3,39-1657
1995.8.21,一架F100飛機二極管失效, 而機組直到電瓶電壓下降到規定數值以后才發現這個故障,然后,在1995.8.31類似的故障在F070上發生,緊急直流匯流條(EMER DC BUS)供給3號變壓整流器組件(TRU)線路跳開關斷開,這樣導致EMER DC BUS供給系統的繼電器的來回開閉, 而EMER DC BUS及EMER AC BUS供電的系統不工作。隨后的調查發現,根據線路接法,上面所描述的故障有可能在F100和F070二種型號的飛機上再次發生,FOKKER SB F100-24-009要求安裝改進型的二極管以防止在只有電瓶供電的情況下EMER DC BUS發生振蕩,并在
90.2.10上升為適航指令。由于這個二極管位于EMER DC BUS主供電線
CAD1995-F100-08R4/39-1748
上,失效后切斷電流傳輸,為了解決這個問題,FOKKER已經頒發了SB F100-24-030,要求對接到3號TRU供給線的有關二極管重新布線。很明顯,上述改裝沒有完全解決這個問題。此指令原始版CAD95-F100-08要求修訂飛行手冊(AFM),直到永久解決此問題。隨后又修訂過兩次,以反映不斷的變化。FOKKER公司現已頒發SB F100-24-032,使操作者改進緊急直流匯流條的轉換邏輯。由于已經證實在同型號的其他飛機上存在,或將產生上述不安全因素,本適航指令要求改裝直流匯流條轉換系統。在完成了全部改裝后,以前對飛機飛行手冊的修訂頁必須撤除,并在第4節非正常程序4.04.05小節匯流條設備清單前加上注釋。
A.對除相應附錄中注明的以外,所有有關的F100飛機,在本適航指令生效下次航班以前,按本指令要求修訂飛行手冊,也可用在AFM相關章節中插入此CAD復印件的方式完成:
1.根據附錄一、附錄三修訂Section 4-非正常程序,Sub-Section
4.04-電源;
2.根據附錄二修訂Section 5-正常程序。
B.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的6個月內,根據FOKKER公司SB F100-24-034(REV.1,1996年9月12日頒發及以后批準的修改版)的完成指令,改裝飛機的電氣布線。
C.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的12個月內,根據FOKKER公司SB F100-24-032(1996.9.12頒發及以后批準的修改版)的完成指令,改裝直流匯流條轉換系統。
D.在完成了本適航指令B,C段的改裝后,A段要求的修訂飛行手冊程序就不再適用,以前的修訂頁必須撤除。并在下次飛行前替代以此CAD附錄四,修訂AFM第4節非正常程序4.04.05小節匯流條設備清單。
附錄一 適用于除未做SB F100-24-030或做過SB F100-24-033改裝外的F100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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