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音電傳 M-7272-97-0133 1997年 1月 7日
3.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37-27A1194 1996年 2月 8日
4.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37-27A1194 NSC 01 1996年 3月 7日
5.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37-27A1194 NSC 02 1996年 4月 4日
6.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37-27A1194 R1 1996年 9月 26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飛機在起飛、爬升和著陸時由于升降舵的定中組件連桿損壞,以致升降舵的操縱力大于正常用力,從而干擾升降舵的操縱,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37-27A1194、737-27A1194 NSC 01和737-27A1194 NSC 02或737-27A1194R1的要求,對升降舵感覺和定中組件的連桿進行目視檢查,以查明其是否彎曲或損壞。
CAD1997-B737-02/39-1830
B.若經檢查沒發現連桿的任何斷裂、彎曲和損壞現象,則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37-27A1194、737-27A1194 NSC 01和737-27A1194 NSC 02或737-27A1194R1的要求,完成本指令B(1)和B(2)段規定的工作:
(1).在下次飛行前,在升降舵定中組件上安裝支撐件和止動螺栓。一旦完成該安裝工作,不再需要采取本指令的進一步措施,或;
(2).以不超過1000個飛行循環的時間間隔,重復本指令A段中的檢查工作。若經檢查沒發現損壞,則按上述緊急服務通告的要求安裝支撐件和止動螺栓。完成上述件的安裝后即構成本指令的昀終措施。
C.在按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檢查中,若發現連桿有彎曲或損壞現象,以及損壞程度是在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37-27A1194、737-27A1194 NSC 01和737-27A1194 NSC 02或737-27A1194 R1的圖1中所規定的范圍內,則按上述服務通告的要求,完成本指令C(1)和C(2)段規定的工作:
(1).此后以不超過上述緊急服務通告的圖1中規定的時間間隔,重復本指令A段所要求的檢查,和;
(2).本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在升降舵定中組件上安裝支撐件和止動螺栓。完成上述安裝后不得終止本段所要求的重復檢查。
D.在檢查中若發現連桿有彎曲或損壞現象,而且損壞程度超出了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37-27A1194、737-27A1194 NSC 01和737-27A1194 NSC 02或737-27A1194 R1的圖1所規定的范圍,則在下次飛行前,則按上述緊急務通告的要求,用新件或可用件更換升降舵定中組件,并按上述緊急務通告的要求完成本指令D(1)和D(2)段規定的工作:
(1).在升降舵定中組件上安裝支撐件和一個止動螺栓,或;
(2).在沒完成本指令D(1)段中規定的安裝工作前,以不超過1000個飛行循環的時間間隔,重復本指令A段中的檢查工作。
E.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37-27A1194、737-27A1194 NSC 01和737-27A1194 NSC 02或737-27A1194 R1的要求,用一個可用件更換升降舵定中組件。在這個可用組件上的連接連桿是經檢查并確定是可接受的,以及裝有支撐件和止動螺栓。完成這些工作即構成了本指令的昀終措施。
F.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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