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B707-01修正案號:39-1807
一. 標題:檢查高壓壓氣機盤
二. 適用范圍:
裝有普惠 (PW)JT3D-1,-1A,-3,-3B,-3C,-1-MC6,-1A-MC6,-1-MC7,-1A-MC7,-7,-7A渦輪風扇發動機的波音707飛機,但不限于這些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適航指令 96-23-10,修正案 39-9815;
2.PW緊急服務通告(ASB)NO.A6208及其修訂版。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鋼質高壓壓氣機盤因腐蝕引起的失效,它可能會導致發動機非包容失效,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A.按PW緊急服務通告(ASB)NO.A6208,Revision3和下列說明,檢查第10--15級鋼質高壓壓氣機盤有無腐蝕,如必要重新涂層和鍍層或更換。
1.對涂有PWA110-2/-3鋁化物的,和不知道涂層或鍍層種類的壓氣機盤,在出廠后或上次重新涂層、鍍層后14年內,或本指令生效后36個月內(后到為準),進行首檢,如必要進行重新涂層、鍍層或更換。
2.對涂有PWA110-21/-31鋁化物或鍍有鎳-鎘(NI-CAD)鍍層的壓氣機盤,在出廠后或上次重新鍍層后15年內,或本指令生效后36個月內
CAD1996-B707-01/39-1807
(后到為準),進行首檢,如必要進行重新涂層、鍍層或更換。
3.對不知道(或已知)涂層或鍍層種類,且不知道上次重新涂層或鍍層時間的壓氣機盤,在本指令生效后36個月內首檢,如必要進行重新涂層、鍍層或更換。
4.對上述壓氣機盤,如果使用PWA-2/-3鋁化物涂層,則以不超過出廠后或上次重新涂層后14年為周期進行重復檢查,如必要進行重新涂層、鍍層或更換。如果使用PWA110-21/-31鋁化物涂層或鎳-鎘(NI-CAD)鍍層,則周期為出廠后或上次鍍層后每15年。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