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D82-09 修正案號:39-1441
一. 標題:定期更換在艙頂開關板上的應急電源開關
二. 適用范圍:
列在MD DC-9 SB24-150(1994.3.28頒發)的型號為DC-9-81(MD-81)、DC-9-82(MD-82)、DC-9-83(MD-83)和DC-9-87(MD-87)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 FAA頒發的 AD95-11-12 修正案 39-9245
2. MD DC-9 SB24-150(1994.3.28頒發和 1995.4.7頒發的修訂 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確保已經到了最大壽命極限的應急電源開關能及時更換,必須完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經完成):
在艙頂開關板上的應急電源開關,自安裝后累計達3年之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2個月以內,以后到為準,按照MD DC-9 SB24-150(1994.3.28頒發或1995.4.7頒發的修訂1),用一個新的開關來更換應急電源開關,此后以間隔不超過3年更換應急電源開關。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7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7月 10日
CAD1995-MD82-09 /39-1441
七. 聯系人: 何正華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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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A300-05 修正案號:39-1442
一. 標題:檢查機翼中梁頂部蒙皮
二. 適用范圍: 全部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 DGAC 95-086-180(B)
2. Airbus SB A300-57-6044R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在機翼第1肋與第7肋間中梁上部蒙皮出現裂紋,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起3000起落內或按Airbus SB A300-57-6044R1規定的閥值,以后到為準,按SB A300-57-6044R1規定進行首檢;
2.按SB A300-57-6044R1規定的間隔進行重復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7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7月 10日
七. 聯系人: 薛平貝
CAD1995-A300-05 /3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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