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1996年5月31日前,按SB A310-27-2068R2要求更換件號為35-900-1009-011和35-900-1008-009的FLC。
5.在1996年5月31日前,按SB A310-27-2070要求更換件號為39-900-1011-011的FLC。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2月 1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11月 30日
七. 聯系人: 薛平貝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B757-03修正案號:39-1520
一. 標題:改裝發動機燃油活門
二. 適用范圍:
列在1993.8.12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0上裝PW200發動機以及列在1993.12.2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1上裝RB211-535發動機的所有在中國注冊的波音757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95-21-08 39-9394
2.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0 93.8.12
3.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1 93.12.2
4.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07R2 92.1.2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減少發動機燃油活門故障的錯誤指示,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a)對裝PW200發動機的飛機,在該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按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0(93.8.12)要求改裝發動機燃油活門指示線路。
(b)對裝RB211-535發動機的飛機在該指令生效后18個月內按該指令(b)(1)段和(b)(2)段要求完成改裝,其(b)(1)段要求的改裝必須在(b)(2)段要求改裝之前完成或同時進行。無論如何,該指令生效后18個月內,兩個改裝都必須完成。
(1)按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07R2(92.1.23)改裝發動機燃油關
CAD1995-B757-03/39-1520
斷活門控制。 注:在該指令生效前已按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07(初
版)(90.2.22)或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07R1(91.10.31)完成發動機
燃油關斷活門控制改裝的,可視為已完成本指令(b)(1)條要求的改裝。
(2)按波音服務通告757-76-0011(93.12.2)要求完成燃油活門指示線路改裝。
(c)本指令可采用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部門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5年11月17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11月28日
七. 聯系人: 蒲洪勇 中國民航局西南適航處 5581466-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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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340B-07 修正案號:39-1521
一. 標題:檢查并改裝連接發動機吊艙滅火瓶的導線
二. 適用范圍:
SAAB SF340 序號 004-159;
SAAB 340B 序號 160-345。
三. 參考文件:
1.SAD
NO: 1-079;
2.95年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