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T154-04R1修正案號:39-1528
一. 標題:取消 1420-БЭАБ通告的檢查工作
二. 適用范圍: 全部Д-30КУ-154(Ⅱ)
三. 參考文件: 中俄九五年度Д -30КУ-154發動機維護技術研討會《備忘錄》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3-T154-04,39-1038
根據俄羅斯1420-БЭ-АБ服務通告,我司一九九三年八月頒發適航指令規定了 Д-30КУ-154發動機的振動監控方法,這種監控方法手段原始,人為因素多,難于準確捕捉故障隱患。根據制造方的建議,決定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取消一九九三年八月頒發的CAD93-T154-04(修正案1038)指令規定的檢查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2月 5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12月 5日
七. 聯系人: 夏貞科
CAD1993-T154-04R1/39-1528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87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F100-07R1 修正案號:39-1529
一. 標題:檢查 /修理吊艙上蒙皮
二. 適用范圍:
列在FOKKER SB F100-36-026和F100-53-081(1995.7.7頒發)上的F1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 BLA頒發的適航指令 1995-076(A);
2. FOKKER頒發的 SB F100-36-026(1995.7.7頒發 )和 F100-53-081(1995.7.7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一些F100飛機用戶報告;安裝在吊艙內(發動機吊架)7級低壓和12級高壓單向活門的密封圈存在引氣滲漏問題,在一些飛機上,從這些連接點滲漏出來的熱空氣會導致損壞機身蒙皮和吊艙結構,為了保持結構的完整性就有必要修理內部和外部的結構,由于同型號的其他飛機上存在或將產生上述不安全因素,特頒發本適航指令以防止大范圍的修理,根據以下情況(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對機身有關蒙皮區域作一次目視檢查,并對引氣系統做滲漏試驗;
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3000飛行小時或12個月內,以先到為準,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1. 對于FOKKER SB F100-53-081說明中Part 1所提
CAD1995-F100-07R1 /39-1529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2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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